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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松绑
    2012-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编辑 颜剑
      张大伟 制图

      降低准入门槛 提高投资比例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颜剑

      

      保监会再发新政,给险资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松绑。

      根据昨日出炉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二季度末数据测算,保险资金将分别拥有不高于6800亿元、1.36万亿元的股权类和不动产基础设施投资上限。

      中小型险企股权投资开闸

      新规的最大亮点就是降低了投资准入门槛,这意味着中小型保险公司有望直接参与股权投资。

      按照通知,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或不动产,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均调整为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基本要求,调整为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开展投资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采取措施。

      而此前保险公司参与直接股权投资的财务门槛必须达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公司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保险集团公司自有资金应满足未来三年的发展需要”的标准。

      此外,新规在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合规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投资门槛,扩大了投资范围,提高了投资比例。

      如: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方式,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按照二季度末的总资产6.8万亿元计算,险资拥有不高于6800亿元的投资额度。

      

      保险资金慎入保障房

      在中小型保险公司有望进入期待已久的股权投资领域的同时,大型保险公司也可以涉足更多符合社会发展的领域。

      根据新规,保险资金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可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20%。这意味着,按照二季度末的保险业总资产6.8万亿元计算,险资拥有不高于1.36万亿元的投资额度。

      在不动产投资方面,保监会改进了基础设施与不动产金融产品投资比例的计算方法,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操作空间;明确了保障房建设和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允许保险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

      “保险资金可以用间接方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不过,该类项目应当经政府审定,权证齐全合法有效,地处经济实力较强、财政状况良好、人口增长速度较为稳定的大城市。”新规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