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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551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2年08月01日起至2012年08月31日,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通过场外发售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等代销机构。本基金通过场内发售的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具体名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期内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7、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有权自行支配,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合约上的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募集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 份,超过50,000 份的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本基金募集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9、《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帐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的《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lordabbettchina.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707)

    基金简称: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诺德S30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的上限。

    (六)发售对象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12年08月01日到2012年08月31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不作它用。

    4、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投资者。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

    2、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收取,将被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费、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不列入基金资产。

    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 元 )认购费率
    50 万以下1.0%
    50万 ( 含 )-200 万0.6%
    200万(含)- 500万0.3%
    500 万(含)以上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照每次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场外认购费用及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诺德深证300 份额。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采取截位法,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30)/1.00=99,03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成立后可得到99,039.90份诺德深证300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3、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的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0 元(含认购费)。

    (二)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价格与认购费率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按1∶1 的比例确认为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

    投资者场内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整数位以后部分采取截位法,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在发售结束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初始有效认购的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诺德深证300A份额和诺德深证300B份额。诺德深证300A份额和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诺德深证300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诺德深证300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其中,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二: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费率为1.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8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得份额为:

    认购价格=1.00元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1.00×100,000×(1+1.0%)=101,000.00元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100,000×1.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80/1.00=8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80=100,080份(下转A20版)

      公告日期: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