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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
    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7月30日起,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2714)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基金在下列销售机构推出定投业务

      广发证券、华福证券、齐鲁证券、新时代证券、华融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原证券、万联证券、中投证券、华宝证券、信达证券、东莞证券、渤海证券、厦门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世纪证券、江海证券、红塔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瑞银证券等销售机构。

      二、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广发证券、华福证券、银河证券、齐鲁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原证券、中投证券、信达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等销售机构。

      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三、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除瑞银证券每期定投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外,其它代销机构的定投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