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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2-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理财的需求,从2012年8月1 日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将合作推出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1)、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60003)、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5)、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6)、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7)、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08;C类:360009)、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0)、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1)、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2)、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13;C类,360014)、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6)。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分别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3.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都需遵从销售机构的要求,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基金管理人均要求投资者每期扣款基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

      6.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7.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扣款规则以投资者与销售机构之间的约定为准。

      8.申购费率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故定期定额申购也只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9.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10.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2.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6).光大增利A类(360008)和光大增利C(360009)类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光大添益A类(360013)和光大添益C(360014)类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四、咨询办法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公司网站:www.epf.com.cn。

      投资者可拨打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至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理财的需求,从2012年8月1 日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将合作推出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分别符合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1)、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12)及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13;C类,360014)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3.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都需遵从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下限,即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6.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7.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扣款规则以投资者与销售机构之间的约定为准。

      8.申购费率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故定期定额申购也只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9.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10.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基金转换业务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60013;C类,360014)以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已在申银万国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的投资者。

      2.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6).光大添益A类(360013)和光大添益C(360014)类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咨询办法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申银万国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公司网站:www.epf.com.cn。

      投资者可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至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规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免长途通话费用),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