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成林 ○编辑 孙放
大元股份11日公告,在收到与大连实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书后,经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听取代理律师等方面意见后,基于目前大连实德集团的现状,决定放弃上诉。其憧憬的数亿元“补偿金”也成了黄粱一梦。
公告介绍,2009年6月4日,在前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操纵下,公司与关联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认为该协议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于2011年8月3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协议或裁定大连实德塑胶等单位(个人)赔偿公司损失。
上述案件于2012年5月3日、5月9日、6月29日三次开庭审理,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大元股份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9万由原告大元股份负担(已交纳)。
公司现表示,放弃对本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除需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及律师代理费用外,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回溯历史,2005年,实德集团旗下的实德投资成为大元股份的大股东。因重组传言,大元股份股价从2009年初至7月底,升幅超过380%。实德投资在此期间进行了近30次减持,并最终退出了大元股份,获益超过400%。
2009年6月,大元股份与关联企业实德塑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2亿元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大连韵锐转让给实德塑胶。值得一提的是,大连韵锐当时的净资产即高达1.68亿元,其土地的价格不仅没有增值,反而有所贬值。实德塑胶在取得韵锐的股权后,迅速将这部分资产抵押给大连银行换取贷款,银行的评估报告显示,到了2009年8月,该资产的价格就变成了7.2亿。
就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两三个月内,大连市政府便发布红头文件收储土地,而大元股份之前作为增资注入大连韵锐的土地,恰好在收储范围之中。曾有消息称实德因此获得的拆迁赔偿总和高达20亿元以上。大元股份因此认为上述转让协议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2.5亿元。
该诉讼对大元股份意味着什么?今次放弃上诉又意味着什么?
从2009年开始。大元股份开始“镀金”旅程,但久未成行,反引来诸多诉讼与违规质疑,股价也因此暴跌。
大元股份2012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372万元。由此,若上述诉讼成功,大连韵锐股权返还及数亿的赔偿金无疑成一笔“及时横财”,公司股价在公告该事项时也有所异动。
如今,终止上诉基本意味着该案已尘埃落定,数亿元“补偿金”将如黄粱一梦。但公告对此也表示,将积极寻找其他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