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标的卷入金融纠纷案
赛轮股份5000万缓“出手”
赛轮股份5000万缓“出手”
2012-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于兵兵 ○编辑 邱江
在刚刚签订收购协议仅一周后,因为沈阳和平及其100%股权持有人孙绍刚卷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赛轮股份收购沈阳和平的进程横生枝节。
今天,赛轮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潍坊银行诉青岛光明轮胎有限公司、光明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和平”)、郑本福、孙绍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因此要求赛轮股份“在人民币3100万元的范围内冻结公司应支付给被告孙绍刚的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款。冻结期限从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9日。”
据了解,此前,赛轮股份已经支付给孙绍刚100%股权转让价款7000万元,而根据公司与孙绍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剩余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应自沈阳和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鉴于沈阳和平出现了原先未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孙绍刚于8月13日出具了《确认函》称,同意赛轮股份暂缓向其本人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同意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同时同意一旦发生需沈阳和平和其本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从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中全额支付,且孙绍刚不再向沈阳和平主张任何责任。
资料显示,沈阳和平主营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