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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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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2-02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12年7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会议于2012年8 月16 日13:00 在浙江省桐乡市文华南路669号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大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1,917,8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8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常张利因公出差、独立董事李怀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591,917,82010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2-022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文华南路669号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大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常张利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怀奇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军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2-02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谊民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2-02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3、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4、巨石集团香港华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香港华夏”)

    5、巨石埃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担保10,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31.41亿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20,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27.50亿元;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成都担保28,693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成都担保18.33亿元;

    4、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香港华夏担保300万美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香港华夏担保300万美元;

    5、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埃及担保15,600万美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埃及担保15,600万美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9.74亿元人民币及1.71亿美元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期限半年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半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里湖支行浔庐分理处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里湖支行浔庐分理处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8,693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共计人民币28,693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2)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893万元贷款,期限1年;

    (4)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8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4、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香港华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300万美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民生银行余杭支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巨石香港华夏向民生银行余杭支行申请的300万美元保函提供担保,期限1年。

    5、被担保人名称:巨石埃及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5,600万美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8年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的15,600万美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期限8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2年度(自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预计为巨石集团担保50亿元;巨石集团预计为巨石九江担保30亿元;巨石集团预计为巨石成都担保25亿元;巨石集团预计为其海外子公司担保3亿美元。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后,均未超过公司预计的2012年度各项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97,176.3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43,849.35万元,负债总额1,172,995.09万元,净资产370,854.26万元,2011年净利润54,313.74万元,资产负债率75.98%。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50,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80,181.26万元,负债总额215,694.94万元,净资产64,486.31万元,2011年净利润4,976.75万元,资产负债率76.98%。

    3、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64,990.07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成都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20,988.33万元,负债总额142,046.54万元,净资产78,941.79万元,2011年净利润5,955.58万元,资产负债率64.28%。

    4、巨石香港华夏

    巨石香港华夏是巨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香港;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巨石香港华夏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570.49万元,负债总额9,464.41万元,净资产1,106.08万元,2011年净利润117.65万元,资产负债率89.54%。

    5、巨石埃及

    巨石埃及是巨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注册资本:6,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巨石埃及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0,511.93万元,负债总额33,139.23万元,净资产17,372.69万元,资产负债率65.61%。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2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同意2012年度(自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为巨石集团担保50亿元;巨石集团为巨石九江担保30亿元;巨石集团为巨石成都担保25亿元;巨石集团为其海外子公司担保3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2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320,096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585,413万元(全部为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合计905,5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62.57%,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