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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付息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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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2-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9.71%)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陈潮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议选举陈潮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填补因出国定居而辞职的公司原财务专业独立董事谢文丽女士的空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07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9.71%。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2年8月11日发布的《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三)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

    (五)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于同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陈潮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于2012年8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议案(三)为经过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临时提案。【附件:陈潮雄个人简历】

    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二)登记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赖其聪先生

    (二)联系电话:0754-86989570/86989572

    (三)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会议期限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序号议 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于同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陈潮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陈潮雄先生个人简历

    陈潮雄:男,1942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原任澄海市财政局会计科长,澄海市会计函授站副站长,兼任澄海市会计学会秘书长。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和会计函授教育工作。陈潮雄先生已于2010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0年7月起担任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陈潮雄先生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猛狮科技股份,与猛狮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