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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2-14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林益彬董事长主持,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总经理报告(2012年1-7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财务报告(2012年上半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2年度上半年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耀皮股权转让事宜的报告》的议案

      为理顺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以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同意将现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的75%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董事会授权经理部办理以上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通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2-15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立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第一,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第二,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第三,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其他事项的意见

      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的《总经理报告(2012年1-7月)》、《财务报告(2012年上半年)》等议案进行了讨论。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12年度上半年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正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目前的运行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