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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2-02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15:00至2012年8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三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7,486,91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3.7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6,810,01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3.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以下关联股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回避表决。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1何军296,492
    2黄龙生270,785
    3杨彦辉253,412
    4张磊213,413
    5吴开林213,413
    6赵勇200,000
    7周毓150,000
     合计1,597,5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6,90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57 %。

    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宋幸幸、杨仕欣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结果为:

    1.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205,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258,0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2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205,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258,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44,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反对股数为44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44,9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反对股数为44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实施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1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3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5,463,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87,067,2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反对股数为4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87,061,3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反对股数为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幸幸、杨仕欣。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