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专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B1:信息披露
  • B2:信息披露
  • B3:信息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1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87版:信息披露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满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的相关规定。各种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财产总值的比重浮动范围分别为:短期债券20%-60%,债券回购0%-80%,央行票据0%-70%,现金5%-8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2年 6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19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2年6月30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泰信保本混合共12只开放式基金及泰信财富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公告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公司制定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

    2、建立全公司投资对象备选库和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3、投委会作为公司受托资产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受托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投资总监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投资组合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时,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除申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同一交易日投资同一交易品种时,应尽可能使他们获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价格。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5、集中交易室负责所有投资指令的执行,必须确保所有同向指令的公平公正,平等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发现异常指令或者涉嫌利益输送的指令,交易室应立即停止执行指令,并向投资总监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对非竞争竞价指令,不同投资组合也必须公平对待,主要采取成交结果按比例分配和轮侯方式处理。

    6、风险管理部通过交易系统监控指标设置,实时监控交易指令,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7、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强制公平委托参数,强制交易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同一交易品种的同向指令执行公平委托。

    8、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对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和交易委托的公平性进行分析,对强制公平委托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检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完成定期分析报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债市走势验证了我们的预判,即中长期利率产品小幅调整,10年期国债向长期均值靠近,高等级信用债表现疲软,中低评级信用债利差大幅收窄,收益率曲线呈陡峭化走势。受资金面改观推动,短端收益率下行幅度大于中长端,年末我们采取的高剩余期限策略取得较好效果,一季度持有的6M存款以及中等评级的短融均取得较好收益。二季度债市好于我们预期,受益货币政策逐步宽松,利率、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均陡峭化下移。受央行降准与降息推动,短端收益率下行幅度大于中长端,前期我们持有的短融、金融债均有不错的收益,年初我们重点持有的6M存款对组合贡献也较大,但受再投资收益下降以及规模大幅波动拖累,货币基金静态收益大幅下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2.32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29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以来债券收益率整体呈陡峭化下行,中低评级信用产品收益率下行幅度最大,以城投债为代表的信用产品表现最优;上半年利率产品表现出现反复,1、2月份利率产品有所调整,随后震荡,5月受宏观数据低于预期以及央行再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影响,收益率曲线出现较大幅度下移。整体来看,目前收益率曲线略显陡峭,短端收益率对降息仍有透支,目前整体信用利差已经低于2010年10月份央行加息前的水平。二季度我们对市场有所误判,导致误判的原因是我们对宏观经济显得过于乐观,认为货币政策大幅放松的空间不大,5月份我们根据宏观数据和外围市场状况进行了修正。

    在当前经济大幅超预期下滑的背景下,央行已经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次降息,时点、频率均超出市场预期。结合去年CPI的翘尾因素看,我们认为今年的同比低点在7、8月,预计届时仍有一次降息空间,考虑到存款准备金率这种数量工具一般与价格工具交替使用,预计年内准备金率仍有2-3次下调空间。

    目前信用利差处于历史低位,利差继续压缩空间较小,加之经济下滑态势延续,因此预计未来难以继续下行;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长期利率产品仍存在交易机会,中低评级信用债利差继续压缩空间有限,趋势性机会大幅下降,目前位置对交易型机构而言主要是持有期收益。

    因此货币基金将采取流动性优先、兼顾收益原则,我们将降低组合剩余期限,增加逆回购配置量,保持组合较好的流动性,在保持组合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为持有人创造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经理。

    朱志权先生,经济学学士。2008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投资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泰信优势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研究副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分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固定日期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累计收益转份额的形式进行了6次收益支付共10,792,391.98元,包括2011年最后一次收益结转份额之后未结转的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45,649,847.1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清海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庞少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7号《关于同意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2月10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020,966,560.3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企业债、债券回购、同业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基金投资的商业票据及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天。各种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财产总值的比重浮动范围分别为:短期债券20%-60%,债券回购0%-80%,央行票据0%-70%,现金5%-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注:偏离度情况统计只包含交易日,交易所休市银行间有交易也统计在内。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1)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本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或应付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余额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7.8.2 本报告期内无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债的摊余成本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8.5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10万份-50万份(含)

    2、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10万份-50万份(含)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9日

    基金简称泰信天天收益货币
    基金主代码29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45,649,847.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确保本金安全和资产的充分流动性,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现金收益
    投资策略运用久期控制、类别配置和无风险套利等投资策略追求低风险稳定收益并保持基金资产的最佳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属于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率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唐国培唐州徽
    联系电话021-20899032010-66594855
    电子邮箱xxpl@ftfund.com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95566
    传真021-2089900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f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4,117,248.20
    本期利润14,117,248.20
    本期净值收益率2.32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45,649,847.1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3117%0.0095%0.2555%0.0003%0.0562%0.0092%
    过去三个月1.0725%0.0136%0.8070%0.0003%0.2655%0.0133%
    过去六个月2.3240%0.0114%1.6297%0.0002%0.6943%0.0112%
    过去一年4.4071%0.0085%3.2892%0.0002%1.1179%0.0083%
    过去三年8.5419%0.0072%7.7316%0.0016%0.8103%0.005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3.9246%0.0056%19.3325%0.0020%4.5921%0.003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兴旺

    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7日-6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研究员;华宝兴业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基金投资部任职。自2011年2月9日起担任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基金经理。
    胡哲

    先生

    本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12月28日-5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5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室交易员。

    资 产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77,170,792.19283,042,462.98
    结算备付金318,181.82540,909.09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60,597,771.02289,131,813.6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260,597,771.02289,131,813.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9,286,860.506,848,008.18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312,550.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47,686,155.70591,263,193.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1,700,000.00
    应付赎回款18,914.74-
    应付管理人报酬177,396.87131,599.49
    应付托管费53,756.6539,878.63
    应付销售服务费134,391.6099,696.59
    应付交易费用21,203.5810,310.98
    应交税费543,200.00491,500.00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829,347.211,083,728.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258,097.89444,500.00
    负债合计2,036,308.5414,001,213.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445,649,847.16577,261,979.90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445,649,847.16577,261,979.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7,686,155.70591,263,193.85

    项 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6月30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16,942,889.2212,304,335.95
    1.利息收入14,689,241.7211,513,289.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905,501.653,571,983.39
    债券利息收入5,791,071.086,254,924.6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992,668.991,686,381.00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253,647.50791,046.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2,253,647.50791,046.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费用2,825,641.022,784,631.96
    1.管理人报酬1,092,742.471,199,736.64
    2.托管费331,134.11363,556.56
    3.销售服务费827,835.28908,891.55
    4.交易费用55.00-
    5.利息支出390,935.44111,112.5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390,935.44111,112.56
    6.其他费用182,938.72201,334.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117,248.209,519,703.9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117,248.209,519,703.99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77,261,979.90-577,261,979.9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14,117,248.2014,117,248.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1,612,132.74--131,612,132.74
    其中:1.基金申购款2,873,306,697.26-2,873,306,697.26
    2.基金赎回款-3,004,918,830.00--3,004,918,830.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4,117,248.20-14,117,248.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45,649,847.16-445,649,847.1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29,632,170.05-1,029,632,170.0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9,519,703.999,519,703.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67,853,116.90--567,853,116.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796,817,128.80-796,817,128.80
    2.基金赎回款-1,364,670,245.70--1,364,670,245.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9,519,703.99-9,519,703.9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61,779,053.15-461,779,053.15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6月30日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092,742.471,199,736.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17,532.45102,243.39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31,134.11363,556.56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2,197.29
    中国银行220,288.94
    合计482,486.23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3,671.15
    中国银行115,593.77
    合计769,264.92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19,570,495.8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40,043,352.35-----

    关联方名称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3,850,914.3135.31%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37,170,792.1955,890.321,592,237.81134,457.54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260,597,771.0258.21
     其中:债券260,597,771.0258.21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7,488,974.0139.65
    4其他各项资产9,599,410.672.14
    5合计447,686,155.70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4.1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发生日期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2年6月28日21.57巨额赎回导致被动超标1个交易日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0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4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57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28.6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15.7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17.9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18.0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2.12-
    5180天(含)—397天(含)17.9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8.30-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00,005,673.2522.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00,005,673.2522.44
    4企业债券100,367,894.5722.52
    5企业短期融资券60,224,203.2013.51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260,597,771.0258.48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9,458,757.872.1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24211国开42900,00090,014,678.2420.20
    204115800411中铁股CP001200,00020,284,914.834.55
    304115401611华侨城CP003200,00020,101,154.294.51
    404126500512沁和集CP001200,00020,002,310.444.49
    504115500211天业CP001100,00010,194,206.932.29
    604115100311瓮福CP001100,00010,182,497.002.28
    704115401411铁二股CP001100,00010,179,252.552.28
    804115101411京热电CP001100,00010,114,768.122.27
    904126002212长电科技CP001100,00010,039,292.772.25
    1004126002312中天科技CP001100,00010,028,005.342.25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6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435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76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2470%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9,286,860.50
    4应收申购款312,550.17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9,599,410.67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9,58746,484.81122,083,786.4927.39%323,566,060.6772.61%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344,249.080.0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77,261,979.9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873,306,697.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004,918,83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45,649,847.16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我公司诉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浦东新区法院2011年11月28日受理后,于2012年1月4日首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依法追加了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6月19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支持我公司全部诉求,判决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其违约金。本公司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以外,无其他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812,500,000.00100.00%--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