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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进展公告
    201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2-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6月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2012年8月30日(纽约时间),公司及COSL Finance (BVI) Limited(以下简称“COSL Finance (BVI)”)与中银国际、花旗及瑞士银行(各自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之一),连同其他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即招商证券(香港)、瑞士信贷、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汇丰银行、摩根大通及工银国际),就发行境外债券订立购买协议。

      本次发债由COSL Finance (BVI)作为债券发行人,本公司为本次发债的担保人。债券的发行价将为本金的99.341%,加上自2012年9月6日至发行日期的应计利息(如有)。债券将自2012年9月6日按年利率3.25%计息,自2013年3月6日起每半年于3月6日及9月6日到期支付一次。利息将按1 年360 天(包括12 个月,每个月30 天)为基准计算。

      本次发债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COSL Finance (BVI)与本公司应付的包销佣金及预计发售费用后)估计约为9.87亿美元。本公司拟将本次发债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企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开支。

      本次发行的债券未曾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进行登记。因此,债券在美国境内仅向于美国证券法第144A 条内所界定的合资格机构买家依据该条发售或销售,或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中发售或销售。该债券将不会在香港向公众发售或向本公司任何关联人士配售。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上市及买卖。债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不应作为该债券、本公司或COSL Finance (BVI) 价值的指标。预期债券将获穆廸投资者服务公司的A3级及惠誉国际A级的评级。

      本公司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公告内容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债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购买或认购债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