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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2-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3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新力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

    (1) 租出资产: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关联方,收取房租和水、电费;

    (2) 销售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凌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上海凌嘉”)销售新力光电生产的液晶模组。

    2、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

    3、关联董事丁仁涛、宋爱萍回避了表决;

    4、预计2012年度交易金额为2300万左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范围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预计 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新力光电销售产品2180241.56100%
    新力光电租出资产(厂房、水电)12031.898.43%
    合计2300273.45/

    (三) 截止2012年6月30日止,公司与新力光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10.8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住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339号(嘉兴科技城)1号楼302室

    法人代表:汪海涛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8月20日

    营业执照号码:330421000025423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2年5月31日,新力光电的资产总额为3,804.48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49万元,净资产为1,19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51%。2012年1-5月,新力光电的销售额为1,754.34万元,净利润为-2.6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力光电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本公司董事丁仁涛先生、宋爱萍女士分别担任其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力光电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是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董事会再审议此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35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2年9月12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新力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分别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关联方,收取房租和水、电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凌嘉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新力光电生产的液晶模组。

    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4 )。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