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4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87号)文件核准,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000万元,扣除875万元发行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125万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2月3日已全部到账,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0]验字第1001号《验资报告》。
2012年4月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10月8日,公司将上述1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内。
根据盛屯矿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以8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关于盛屯矿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4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87号)文件核准,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000万元,扣除875万元发行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125万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2月3日已全部到账,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0]验字第1001号《验资报告》。
2012年4月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10月8日,公司将上述1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内。
根据盛屯矿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以8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关于盛屯矿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