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4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2日上午10时在公司总部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346,419,195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789,600股的30.5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外出,公司董事仪垂林先生(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主持了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田娟、夏浩鑫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殷保宁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副总裁程雪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简历:程雪垠,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院2008-2011年博士后,历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监、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
同意346,419,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田娟、夏浩鑫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