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
情况的补充公告
股票简称:瑞茂通 股票代码:600180 公告编号:临2012-62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
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的要求,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2年11月8日对外进行了披露。经确认,现公司就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主体类别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作出时间 | 承诺完成的期限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控股股东 |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 2011年12月26日 2012年5月9日 | 承诺注入资产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2014 年实现的净利润具体如下:31415.07 万元、37706.70 万元、44369.15 万元、48905.47 万元。 | 注入资产目前已经完成2011 年的盈利预测数,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承诺。 |
特此公告。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2-063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12 年11月 8日 13: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计 1人,代表股份618133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2%。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燕刚先生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6、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志勇、都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提案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由“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变更为“特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煤炭信息咨询及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准的为准)”。
表决情况:618133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由“资产管理”变更为“特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煤炭信息咨询及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准的为准)”。
表决情况:618133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志勇、都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