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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2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6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 吴丹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6名,独立董事沈勇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681 股票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12-02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以下简称“中审国际”)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国际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联合声明,中审国际被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吸收合并,合并后,原中审国际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此前,中审国际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报告继续有效,自中瑞岳华继承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瑞岳华继续履行。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中瑞岳华良好的执业质量和信誉,公司拟改聘中瑞岳华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业经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8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2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1月2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邮编:518108)

    联系人:谢玉平 周桂清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事项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