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1 股票简称:亚宝药业 编号:2012-临22号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4,96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元)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元) |
1 | 红花注射液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 91,640,000 | 86,640,000 |
2 | 固体制剂药用塑料瓶cGMP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4,790,000 | 158,839,8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1,303,480 | 101,303,480 |
合 计 | 397,733,480 | 346,783,280 |
同意164,96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164,96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