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7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2,4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5,9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9%。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35,000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300,000股,网上发行37,535,000股,并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40,5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变为187,335,000股。
经2012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7,33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87,33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4,67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74,6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81,007,2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662,8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公司章程》,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大庆市中科汇银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达正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葳尔科兴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中证大道金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英琦瑞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市中科汇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投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中证大道嘉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黑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德海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大正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20家机构股东及刘亿、何炎坤、陈少芬、盛春林、林茂玉、陈俊岭、梁开平、李建宏、张振华、陈锐强、毛晓斌、黄冠志、李明官、冉慧霞、冯明康、李霖君、周海昌、吴超、林江、庄玉冰、张博、崔俊贤、罗毅、魏萍、沈清全、詹苏华、区苑璧、李玉荣、翁君、王勤荣、纪荣军、何镜清、苗波、张凤兰、孙召利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俊岭(已离任)、黄冠志、林茂玉和毛晓斌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2,4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5,9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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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前任董事陈俊岭先生申报离任迄今已超六个月但未满十二个月,其所持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现任董事、高管黄冠志先生,现任监事林茂玉先生,现任高管毛晓斌先生所持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均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李明官所持1,140,000股限售股份于2012年10月19日因质押而冻结;除此之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其他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4)大庆市中科汇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0月更名为上海聚旺投资有限公
司。
(5)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第6页遗漏了37号股东,该股东系浙江黑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时持股数63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3363%,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6日。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勤上光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三)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勤上光电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勤上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 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8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中标
“两岸半导体照明合作项目——广州地铁
示范工程”采购项目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旭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简称“广州地铁”或“招标人”)“两岸半导体照明合作项目--广州地铁示范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的公开招标活动。近日,招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gzzb.gd.cn)公告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根据该公示,公司和旭明光电联合体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第一候选人,中标金额为568.303万元。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两岸半导体照明合作项目--广州地铁示范工程”采购项目(标段二)
2、中标金额:568.303万元。
3、项目内容:为原二号线市二宫-琶洲段(不包含晓港站和赤岗站)8个车站站厅、站台公共区及通道、出入口等的工作照明LED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
4、供货时间:具体以施工标约定的节点工期为准(预计在今年底至2013年第一季度)。
5、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及广州地铁经营资金,已落实。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单位简介: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8日,是广州市政府全资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广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附属资源开发经营。
目前广州地铁已建成开通一至五号线、八号线、APM、广佛线等8条、总长共236公里的线路。根据最新批复的广州市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至2016年还将力争新建成开通284公里地铁线路,包括六号线首期、广佛线西朗至沥滘段、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知识城线和二十一号线,届时累计开通里程将超过500公里(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官方网站)。
2、关联关系: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1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过交易。
三、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名称:旭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单位简介: 旭明光电(SemiLED)总部地址位于台湾新竹科学园区苗栗县竹南镇顶埔里科中路11号1楼、3楼、4楼,主营业务为LED芯片制造销售。成立日期:2005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新台币NTD 5,000,000,000元,主要负责人:段忠。
2、合作方式
(1)项目所涉及LED光源由公司向旭明光电采购,具体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项目所涉及LED灯具由公司提供,中标金额568.303万元由公司享有。
四、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广州是我国大陆地铁建设和运营里程居于前列的城市之一,本次预中标广州地铁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广州地铁LED照明应用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为公司在后续广州地铁众多LED照明项目(新建及改造)的拓展工作打开良好局面。
2、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执行日期以正式合同为准;
3、项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2-8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中标沪宁高速公路照明试验段
工程LED灯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参与了沪宁高速公路照明试验段工程LED灯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HNZM-LED-1合同段标段的投标。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日前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jscd.gov.cn)公告了《中标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该合同段标段预计金额约450万元。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宁高速公路照明试验段工程LED灯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项目内容:HNZM-LED-1合同段(苏州段从苏州新区互通至东桥枢纽,长约13公里),主要包括:苏州试验段主线照明LED灯具;苏州新区互通高杆灯等效替换原高压钠灯的LED灯具;苏州新区收费广场中杆灯等效替换原高压钠灯的LED灯具;苏州新区收费大棚等效替换原高压钠灯的LED灯具;用于调光与LED配套的直流电源控制装置。
3、项目实施方式:乙方通过收取节能的费用作为对项目实施内容的投资回报,甲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计量方式、计量周期、计费标准、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期限内的节能费用。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简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38亿元,是目前江苏省惟一在沪、港、美两地上市三地交易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收费路桥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公司核心资产是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约280公里),另外还拥有312国道沪宁段、锡澄高速公路、广靖高速公路、宁连公路南京段、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以及江阴长江公路大桥等位于江苏省内的收费路桥全部或部分权益。目前公司管理的公路里程已超过700公里,总资产达到249亿元,是我国公路行业境内上市公司中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之一(据该公司官方网站)。
2、关联关系: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三、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 EMC模式是公司的运作较为成熟的优势商业模式之一,在国内已有较多成功案例,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此次预中标沪宁高速公路照明示范路的主照明段工程路灯节能改造,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公司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后续合作奠定良好基础,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司在LED户外照明领域的市场机会,巩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及行业领先地位;
3、该项目的执行期限较长,该项目的履行对公司2012年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未来几年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4、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执行日期以正式合同为准;
3、该项目采取EMC模式,收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4、项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