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2-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05014180000161,截止2012年11月4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3,394,010.76元。公司已将其中的93,000,000.00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存单号 | 存入日期 | 存入金额(元) | 利率 | 期限 |
90110502 | 2012年11月5日 | 40,000,000.00 | 2.86% | 3个月 |
90110503 | 2012年11月5日 | 53,000,000.00 | 3.08% | 6个月 |
二、为强化上述转为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华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
1、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