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2-6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分别于2010年收购了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旗下万载电厂、宿迁电厂、望江电厂100%股权(详见凯迪电力2010年12月28日公告编号:2010-60号);2011年12月30日收购了五河电厂、桐城电厂51%股权(详见凯迪电力2012年1月5日公告编号:2012-2号)。
凯迪电力现对大股东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 承诺事项背景:公告编号2010-60号、2012-2号中所做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0年12月28日、2012年1月5日
承诺内容:
1.若宿迁电厂、万载电厂、望江电厂自2010年11月起三年一期的净利润未达到预测值,阳光凯迪将按该家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加上由凯迪电力后续投入的工程建设支出以及对应交易价格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作为资产回购的价款,对该公司的100%股权进行回购。
上述三家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11 年度 | |
承诺净利润 | 实际净利润 (经审计) |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71.03 | 1,286.44 |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74.64 | 605.50 |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39.44 | 770.83 |
2011年度上述三家公司实现净利润额均达到了承诺净利润,故本报告期不存在利润补偿情况。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三家电厂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2.若五河电厂、桐城电厂自2011年10月起,三年一期的净利润未达到预测值、阳光凯迪将按照该家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加上由凯迪电力后续投入的工程建设支持以及对应交易价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作为资产回购的价款,对该公司的51%进行回购。
上述两家公司在2011年10-12月期间经审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11 年10-12月 | |
承诺净利润 | 实际净利润 (经审计) | |
五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34.97 | 348.08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36.85 | 451.56 |
2011年10-12月期间上述两家公司实现净利润额均达到了承诺净利润,故本报告期不存在利润补偿情况。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两家电厂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承诺情况:截止目前,宿迁电厂、万载电厂、望江电厂、五河电厂、桐城电厂五家电厂在承诺期内,盈利均达到相关承诺,目前未触发履行承诺条件。
4.超期未履行的原因及解决方案:不适用。
5.我司会根据上述五家收购电厂的经营情况及承诺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