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上午10: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727,915,6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04,362,468股的49.3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12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10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副董事长向东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陆伟、董事王建军、董事康敬成均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孔令江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任齐民、监事王涛均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监事陈瑞忠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的议案 | 1,727,915,64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申请新增6.69亿美元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727,915,64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