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2-5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第四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 2534.832万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63%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董事长陈东、董事兼总经理应海珍出席会议;监事宋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江艳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审议《同意深圳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534.832万股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