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4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2文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1年12月8日,本次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 限售期(月) |
1 | 西安长顿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650 | 12 |
2 |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20 | 12 |
3 | 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0 | 12 |
合计 | 1,360 | —— |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1,456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2,816万股。
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完成后,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变更为2,040万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4,224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事项
限售股份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西安长顿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自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三维通信股份 | 严格履行 |
(二)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西安长顿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三维通信股份。
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接受上市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三名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也没有接受上市公司的担保。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持有人为三人;
3、本公司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4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6%;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备注 |
1 | 西安长顿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9,750,000 | 9,750,000 | |
2 |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300,000 | 6,300,000 |
3 | 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50,000 | 4,350,000 | 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的前一个交易日,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
合计 | 20,400,000 | 20,400,000 | -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980,566 | 67,580,56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300,000 | 6,300,00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100,000 | 14,100,000 | 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100,000 | 14,100,00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67,580,566 | 67,580,566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4,259,434 | 20,400,000 | 274,659,43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4,259,434 | 20,400,000 | 274,659,43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42,240,000 | 342,24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三维通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