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交所就媒体质疑关注函》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2-07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就媒体质疑关注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314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核查并做出说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314号主要关注公司以下问题:
(1)公司于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交所就媒体质疑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投资者认为公司未在公告中说明为何在停工期间要向企业支付工程款。
(2)投资者反映,12月1日是公司对4.28亿元募集资金的承诺还款日,到目前为止,资金还未到账,投资者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3)从媒体报道中可知,公司公布的预付款项的项目均已停工,但上市公司仍对其进行拨款,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公司更新后的《2011年审计报告》显示,预付款项前五名中排名第一的为浙江华宇煤炭有限公司,投资者在浙江省工商局网站上并未查询到该公司的任何信息;另外,投资者要求公司公开与预付款项前五名公司之间相关的合作信息。
二、公司对于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314号的回复:
(1)公司于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交所就媒体质疑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投资者认为公司未在公告中说明为何在停工期间要向企业支付工程款。
相关报道关于“2011年报罗岑铁路长期停工,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没有账期一年以内的新增工程建筑企业” 的说法是不确切的。
罗岑铁路2011年度仍有施工活动,并向施工方支付了一定的款项。罗岑铁路施工中采取先预付工程款,根据施工情况后结算核减预付工程款增加在建工程的方式。根据公司2011年年报,预付款前五名中的工程建筑企业有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湖南建设有限公司和成都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预付款项账期为2年以内。在公司的财务统计中,“2年以内”包含了2011年的预付款项,依据“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没有账期一年以内的新增工程建筑企业”得出“2011年罗岑铁路长期停工”的结论是不确切的。
为强化施工质量,公司与罗岑铁路施工单位协商进行中途核算,因而现罗岑铁路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2)投资者反映,12月1日是公司对4.28亿元募集资金的承诺还款日,到目前为止,资金还未到账,投资者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2年11月6日发布的公告称“商业承兑汇票所涉及资金预计可于2012年11月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是基于公告日对事项进展的预测。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共计人民币464,680,000元的资金回归至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剩余商业承兑汇票所涉及资金将于近日陆续回归。待资金全部回归至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保荐机构核查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3)从媒体报道中可知,公司公布的预付款项的项目均已停工,但上市公司仍对其进行拨款,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公司更新后的《2011年审计报告》显示,预付款项前五名中排名第一的为浙江华宇煤炭有限公司,投资者在浙江省工商局网站上并未查询到该公司的任何信息;另外,投资者要求你公司公开与预付款项前五名公司之间相关的合作信息。
公司2011年向施工方支付预付款的原因已在第1个问题的回复中说明。
根据公司2011年年报,公司预付账款前5名的公司为:
浙江华宇煤炭有限公司(浙江华宇煤炭有限公司的名称已变更为浙江华宇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编号330523000004964)、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湖南建设有限公司、成都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全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文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浙江华宇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全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文盛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正常贸易伙伴;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湖南建设有限公司、成都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罗岑铁路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专项核查报告已披露,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