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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2-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2-02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12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12月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的董事丁晓枫、于金友委托到会的刘长友董事代为表决,董事王贵委托到会的陶喜军董事代为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推选刘长友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解聘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现解聘丁晓枫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先生就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解聘丁晓枫总经理的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就此对本次董事会所作解聘决议发表“同意”意见。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长提议,聘任贺天元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先生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聘任贺天元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就此对本次董事会所作聘任决议发表“同意”意见。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注协[2010]CP11号)的批准文件,公司在2011年12月12日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1北大荒CP004)人民币13亿元,于2012年12月12日到期。鉴于公司目前经济运行及资金使用的情况,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协商,拟向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7亿元,用于偿还上述到期的短期融资券。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值10%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公司此项人民币5.7亿元贷款的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权限,且此项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贷款人民币5.7亿元。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刘长友、贺天元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

      简 历

      刘长友,男,汉族,1962年生,党校研究生。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五分场50队工人、技术员、副队长、队长,农场团委副书记,五分场代场长、场长,工业科科长,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农管局工业总厂厂长,羽绒厂厂长,绥滨农场党委副书记、副场长,场长,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贺天元,男,汉族,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黑龙江省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红兴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