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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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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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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12日起,中信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040026)。投资者可到中信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383

    网址:www.cs.ecitic.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14日起,国联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32(集中申购代码)、040033(A类)、040034(B类))。投资者可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到国联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业务。办理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2;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3(A类)、040034(B类)。

    详情请咨询: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14日起,东海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27(集中申购代码)、040028(A类)、040029(B类))。投资者可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到东海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业务。办理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7;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8(A类)、040029(B类)。

    详情请咨询: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7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2年第7期已于2012年11月29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2年第7期的运作期为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2年12月5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2年12月5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本基金2012年第7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
    资产类别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银行定期存款97.57%
    债券投资2.12%
    其他各项资产0.31%
    合计100.00%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14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月月鑫”,基金代码:040027(集中申购代码)、040028(A类)、040029(B类))、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季季鑫”,基金代码:040030(A类)、040031(B类))、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双月鑫”,基金代码:040032(集中申购代码)、040033(A类)、040034(B类))。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申购及其他业务。

    办理月月鑫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7;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8(A类)、040029(B类)。

    办理双月鑫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2;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3(A类)、040034(B类)。

    详情请咨询: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支付宝”资金

    结算方式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合作,自2012年12月12日起,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支付宝”资金结算方式,投资者可使用“支付宝”资金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及各项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开通“支付宝”账户,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1、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2、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

    三、适用业务范围

    1、基金账户开户、账户资料变更,及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预约交易、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3、目前支持“支付宝”资金结算方式的银行包括: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届时增加新的银行,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提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业务办理说明

    1、开通“支付宝”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按照提示,申请开通“支付宝”资金结算方式。

    2、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iPhone客户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

    五、交易费用优惠说明

    1、使用“支付宝”资金结算方式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进行基金交易,可在原申购费率(基金最新公告中披露的原申购费率)的基础上享有4折优惠;若打折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若基金最新公告中规定按笔收取固定申购费用的,则不再享有折扣。以上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基金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相应基金最新披露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执行。

    3、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2、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址:www.ali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156688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及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判断是否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八、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4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2年12月11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2月11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2年12月13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2年12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2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2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12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2年12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