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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2-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5,676,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0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并于2009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13,500万股。

    2、2011年3月23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0,000,000股。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5,676,000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发行上市时做出的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公司控股股东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监事李结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人数为四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5,6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578%。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周文138,852,000138,852,0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监事李结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周武4,170,0004,170,000
    3李洁900,000900,000
    4郭艺群11,754,00011,754,000 
    合 计155,676,000155,676,000 

    【注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周文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38,852,000股,其中质押股票计35,000,000 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