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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5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1,522,7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林敏、范崇国、盛永江、林海平、蒋亦标、叶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袁桐、程艳霞、毛美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第1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林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 选举范崇国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 选举盛永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 选举林海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5 选举蒋亦标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6 选举叶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袁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 选举程艳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 选举毛美英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泮玲娟、王保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第1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泮玲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 选举王保新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1,522,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公司第三届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5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林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董事长任期与其本人的董事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敏、袁桐(独立董事)、程艳霞(独立董事)、盛永江、林海平担任,其中林敏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且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毛美英(独立董事)、程艳霞(独立董事)、蒋亦标担任,其中毛美英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程艳霞(独立董事)、毛美英(独立董事)、范崇国担任,其中程艳霞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袁桐(独立董事)、毛美英(独立董事)、叶静担任,其中袁桐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范崇国先生、盛永江先生、周建军先生、李夏云女士、孔文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孔文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之规定,孔文君女士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孔文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电话:0576-88038738

      传真:0576-88038286

      电子邮箱:kong-wj@crystal-optech.com

      (2) 根据《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王晓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附件)。王晓静女士已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且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深交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王晓静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电话:0576-88038286

      传真:0576-88038286

      电子邮箱: wang-xj@crystal-optech.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何琦先生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聘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候选人简历

      林敏:男,中国国籍,生于1961年12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物理系光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2002年-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省光学协会理事、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压电晶体材料分会副理事长、椒江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浙江上市协会理事。林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81,610股,持股比例为3.44%,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崇国:男,中国国籍,生于1958年2月,大专学历。2004-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范崇国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010,000股,持股比例为1.61%,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盛永江:男,中国国籍,1976年8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无机非金属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4年-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盛永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878,000股,持股比例为1.15%,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海平:男,中国国籍,1964年10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88年进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浙江星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政协委员、椒江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椒江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林海平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452,462股,持股比例为0.58%,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蒋亦标: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金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部总经理。蒋亦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静:女,中国国籍,1985年4月出生,毕业于英国赫特福特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任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本公司董事。叶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袁桐(独立董事):女,中国国籍,1941年8月出生,毕业于原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原机电部、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副处长;现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艳霞(独立董事):女,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984年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博士生导师。程艳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毛美英(独立董事):女,中国国籍,1963年10月出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2007年至今任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现兼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铁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建军:男,中国国籍,1970年7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2002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建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550,374股,持股比例为1.82%,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夏云:女,中国国籍,1971年7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大专学历,质量工程师职称。2003年-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现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李夏云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152,097股,持股比例为1.26%,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萍:女,中国国籍,1966年12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业,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2000年-2006年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办、财务管理中心预算部副部长、会计二部副部长等;2006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监事。郑萍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40,000股,持股比例为0.22%,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孔文君:女,中国国籍,1968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浙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兼审计科科长、台州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台州市椒江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2009年浙江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孔文君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87,000股,持股比例为0.07%,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晓静:女,中国国籍,1983年12月出生,毕业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2009年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管理员;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晓静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持股比例为0.03%,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琦:男,中国国籍,1985年6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职称。历任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浙江华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11年至今任本公司审计师。何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5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选泮玲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泮玲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其本人的监事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泮玲娟:女,中国国籍,1955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1999年进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历任台州技校财务主管、浙江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泮玲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