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 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财政拨款的公告
  •  
    2012年12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A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60版:信息披露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财政拨款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此项规定,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或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