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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3-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2013-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若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2013-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告知函,因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3年1月1日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取代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全享有和承担其在双方有关服务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据此,本公司聘请的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该会计师事务所主体未发生变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