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起要约收购维权一审败诉
兴业全球基金称将上诉
⊙记者 王慧娟 ○编辑 张亦文
A股市场首起要约收购维权案一审判决。1月11日,兴业全球基金发布公告称,接到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其起诉江苏熔盛重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诉求被一审驳回。兴业全球基金表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4月,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触发对全柴动力要约收购义务,但在2012年8月,熔盛重工以“宏观经济不景气”为由中止要约收购,在此前后全柴动力股价大幅下跌,包括兴业全球基金在内的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2012年9月,全柴动力以在要约收购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合同订立中先合同义务为由,将熔盛重工告上法庭,索赔1637万元。同年11月5日,本案首次开庭。
兴业全球基金方面认为,自熔盛重工通过全柴动力公告《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日起,双方即进入缔约过程,需履行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即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善意磋商义务、如实告知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但熔盛重工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反垄断局的相关批准文件后的长达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并没有将其上报中国证监会,同时,在将近一年的时间段内,具有隐瞒收购进展实际情况、隐瞒其对“其他补正相关问题”的准备情况等与要约收购相关的重要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合同订立中的先合同义务。
对此,熔盛重工代理律师解释称,在证监会要求补正的资料中,关于收购项目的产业布局规划等资料长期没有撰写完毕,导致熔盛重工一直没有向证监会递交补正材料。
至于一审败诉带来的诉讼费用,兴业全球基金人士表示,在案件起诉、上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获得赔偿,所有赔偿资金将全部计入基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