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金材 公告编号:临2013-016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于2013年2月1日停牌1天,2013年2月4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2月4日开市时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金材”变更为“金材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2;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因存在以下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4月12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ST):(1)因公司经审计的2009年度净利润为正,被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公司经审计的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月24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23-0001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8,182.0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7,679,652.40元。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2月4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但主营业务能否及何时实现盈利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已将补充、修订和完善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2013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报送有关补正材料。目前,公司已将补正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但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及何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