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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支付宝合作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
    支付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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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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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支付宝合作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
    支付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3-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直销平台投资基金,自2013年2月1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合作,开通支付宝基金投资人备付金账户(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基金专户”)的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并已经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个人投资者。

      目前,可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银行卡种类为光大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支付宝基金专户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及变动情况以支付宝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自开放申购、赎回之日起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仅限转入)、分红方式变更、账户资料变更、交易查询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业务操作说明

      开立支付宝基金专户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及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查询等业务。

      五、适用费率

      1、投资者使用支付宝基金专户,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优惠申购费率为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原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原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仅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申购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投资者使用支付宝基金专户,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的基金进行基金转换业务,当免收申购赎回费的基金转换为其他应收取申购费的基金时,优惠转换费率为“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的正常转换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优惠转换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的正常转换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时,执行相应公告规定的原转换费率。

      3、各基金具体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

      4、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特有风险,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交易信息。

      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支付宝合作开通支付宝基金专户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的,本公司可就公告的处理措施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

      4、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业务咨询

      开通网上直销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网上交易平台:https://ehome.phfund.com.cn/etrading

      3、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4、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phfund.com.cn

      开通支付宝基金专户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支付宝公司网站:www.alipay.com

      2、 支付宝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71-88156688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网上交易信息,避免因此引发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财付通合作开通网上直销

      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直销平台投资基金,自2013年2月1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合作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自开放申购、赎回之日起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仅限转入)、分红方式变更、账户资料变更、交易查询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适用费率

      1、 投资者使用财付通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优惠申购费率为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原申购费率的4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原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仅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申购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 各基金具体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

      3、 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财付通支持的划款银行

      目前,可支持财付通的划款银行为:建设银行。财付通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及变动情况以财付通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六、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特有风险,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交易信息。

      2、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财付通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 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的,本公司可就公告的处理措施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

      4、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 网上交易平台:https://ehome.phfund.com.cn/etrading

      3、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4、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phfund.com.cn

      5、 财付通公司网站:www.tenpay.com

      6、 财付通客户服务电话:0755-86013860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网上交易信息,避免因此引发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