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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一号文件力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3-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将受严格监管,遏制土地经营“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记者 梁敏 ○编辑 龚维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昨日正式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要求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文件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比如,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时就要求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

      在土地政策方面,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扩大登记试点范围,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据记者了解,自2008年开始,农业部就在全国挑选了8个县开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2011至2012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个县。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孙中华对记者透露,“今年试点范围还将继续扩大至150个县,为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铺路。”

      伴随确权登记的完成,也为我国农村政策的下一步走向埋下伏笔,为将来的土地流转以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以及新型主体的培育创造条件。

      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中,土地流转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农业部对此也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大户及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一号文件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孙中华在解读一号文件精神时说。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强调,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确保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遏制土地经营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相关报道详见封二·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