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临2013-004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95,159,24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1.29 |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有全先生主持。
4、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丽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张天有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股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股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股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295,159,249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