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一周财经大观
  • 9:专 版
  • 10:股市行情
  • 11:市场数据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陈文理等人组成)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公告
  •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竞得余政储出(2012)70号地块的公告
  •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进展公告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2013年2月2日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5版:信息披露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陈文理等人组成)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公告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竞得余政储出(2012)70号地块的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进展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
    2013-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0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韶钢工地5.14行车爆炸事故进展情况并签订<韶钢工地5.14行车爆炸事故补偿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司在获知事故技术鉴定报告后,对事故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披露。针对初步认定的事故原因,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排查整改措施,改进修订了企业生产检验标准,终止了与株洲市湘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科技”)的油漆涂装外包协议,积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彻底消除了产品和生产安全隐患(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日前收到由株洲市人民政府转发的“5.14”事故调查工作组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已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事故原因

      湘江科技在承包公司桥式起重机油漆喷涂业务后,对喷涂作业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教育不落实,喷涂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将油漆和稀释剂喷入作业现场未封闭的桥式起重机箱梁内,导致该箱梁被封闭后,油漆和稀释剂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气体。该桥式起重机在安装焊接时的高温引发箱梁内的易燃易爆气体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 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在专家组技术鉴定的基础上,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和核实,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湘江科技工人在桥式起重机油漆喷涂过程中违规操作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 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湘江科技是“5.14”爆炸事故责任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建议由湖南省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湘江科技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 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湘江科技的油漆喷涂作业人员高XX、喻XX等2人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已依法移送);

      2、湘江科技主要负责人莫XX、公司副总徐乐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湖南省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湘江科技的油漆施工队负责人胡XX、公司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企划部)负责人苏炬、安全专干王立新、事故车间主任刘湘禹等4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湖南省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 整改措施和建议

      这起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议:

      1、湘江科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施工程序,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没有按规定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桥式起重机喷涂作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落实,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桥式起重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外包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公司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起重设备箱梁密闭前的检验检测规范和标准的修改建议,建议国家对起重机械制造过程中箱梁封闭前箱体内部检验作出专门规定。

      公司一定严格按照调查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危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尽快提请修订起重设备箱梁密闭前的检验检测规范和标准,并以此为契机,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步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0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14” 爆炸事故、

      “5.22”主梁胀裂事件处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尽管株洲市湘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科技”)是“5.14”爆炸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应承担事故损失的赔付责任,但由于湘江科技的全部财力(截至2012年6月30日,湘江科技资产总额286.50万元,净资产102.31 万元(未经审计))远远不够抵偿公司已先行支付的补偿款项和损失,追偿将存在很大的财务风险,由此将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5.14”爆炸事故与“5.22”主梁胀裂事件原因相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警醒和加强公司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依据“5.14”事故调查工作组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和相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对主管公司生产安全的公司副总经理徐乐平、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企划部)负责人苏炬给予警告处分;

      二、对公司安全专干王立新给予记过的处分;

      三、对公司事故车间主任刘湘禹给予降级一等的处分;

      四、责成公司企划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企划部设立安全组,并增设安全员一名,以切实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危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五、责成公司质保部会同公司技术部尽快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起重设备箱梁密闭前的检验检测规范和标准的修改建议;

      六、责成公司企划部会同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5.14”事故调查工作组关于《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就“5.14”爆炸事故和“5.22”主梁胀裂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立即启动对株洲市湘江科技有限公司的追偿诉讼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管理层以此为戒,痛定思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管,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0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着积极补偿和人道主义的原则,积极与事故损失各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成固平先生在3000万元范围内与上述损失各方签署相关补偿和解协议,并先行支付补偿款项。2012年9月20日,公司与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冶”)签订了《韶钢工地5.14行车爆炸事故补偿和解协议书》,并向上海五冶支付了补偿款2600万元(已公告)。

      “5.14”事故系在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松山”)施工现场发生的行车爆炸事故。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公司与韶钢松山进行了友好协商,于2013年1月31日双方签署了《补偿协议书》,现就该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韶钢松山因“5.14”事故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公司以390万元人民币进行补偿,韶钢松山不再就“5.14”事故对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2、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公司向韶钢松山支付全部补偿款。

      3、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4、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协议向韶钢松山支付补偿款,补偿支出将影响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的损益,不会影响2013年度的损益。截止目前,公司已全部与事故损失各方签署了相关补偿协议,全部补偿金额未超出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