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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17日-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空港支行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8,200万元,用于置换其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委托贷款期限 5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并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空港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二、《关于授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予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日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实施时间及贷款规模,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提出实施意见。本授权有效期3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2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 5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汉莎”)航空配餐业务发展,根据白云汉莎实际经营需要,2013年2月17日-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空港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白云汉莎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200万元整,用于置换其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贷款期限5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白云汉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白云汉莎的基本情况

      白云汉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德国汉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法定代表人为马心航先生。企业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机场内,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六路。白云汉莎主要经营航空餐食生产(含清真食品);中西餐、饮品、机上供应品、纪念品、食品加工销售;仓储业务、农副产品收购等。

      2、与本公司在人员及业务关系方面的情况

      白云汉莎董事由双方股东委派,共同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其业务主要是为在白云机场运营的航空公司提供航空配餐服务。

      3、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白云汉莎经审计总资产15650.76万元,净资产1296.4万元,营业收入11662万元,净利润-439.76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白云汉莎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200万元整,期限为5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委托贷款的其它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

      向白云汉莎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其资金周转,支持其航空配餐业务发展及服务水平提升,满足白云国际机场日益增长的航空配餐服务需要。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委托贷款可以降低公司整体对外筹资规模,减少对外利息支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3年1月31日,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无逾期贷款。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