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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资管看好公募业务
    集合理财或淡出
    2013-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李剑锋

      

      证监会近日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券商资管开展公募业务的门槛明显降低。业内人士表示,公募业务在券商资管铺开后,现有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或将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规定》在券商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条件中删除了净资本和分类评价级别等指标,并将资产规模指标从“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修改为“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使得能够申请该业务资格的券商数量大大增加。

      财汇信息统计显示,目前共有30家券商资管集合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0亿元,约占已开展此项业务券商的四成。这30家券商包括绝大部分大型券商,也不乏恒泰证券、渤海证券等中小型券商。

      券商资管人士表示,开展公募业务之后将使券商资管摆脱目前存在的多项政策限制,实现加速扩张。其中最被券商看好的优势在于公募产品将可绕开集合理财产品目前相对较高的进入门槛。

      按照现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限定性集合理财进入门槛为人民币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则为10万元。而公募基金的进入门槛则为1000元。有券商资管人士表示,进入门槛的降低将极大拓宽券商资管产品的销售渠道。

      “目前10万元的高门槛事实上把很多中小客户都挡在券商资管门外,如果能够发行1000元门槛的公募产品,就会吸引大量万元级别的投资者进入券商资管市场。许多客户资产规模相对较低的营业部、商业银行支行等渠道资源也可以加入销售系统中来,意义重大。”一位资深券商资管市场部人士这样表示。

      同时,券商资管发行公募产品也可规避目前集合理财产品不能进行广告宣传的限制,从而与现有公募基金在市场推广领域平等竞争。

      与此同时,公募业务的放开也给券商资管带来了甜蜜的烦恼。业内人士表示,在公司内部的投研管理机制上,运行公募产品和集合理财差别不大,不需要特别调整。鉴于公募产品存在的诸多优势,未来券商可能不会再发行目前常见的集合理财产品。但与此同时,现有集合理财产品在未来产品线的位置又成为券商资管需要反复衡量的问题。

      某券商资管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旗下多只集合理财产品成立以来收益理想,在市场中建立不错的口碑。如果在开展公募业务后逐步淡化这些产品,就可能损失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价值,从决策角度来看心有不甘。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少数明星产品外,传统投资范围的集合理财产品可能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未来集合理财产品可能更多地为设计相对复杂的创新型金融衍生品提供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