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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3-00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94,25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议案的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额7.44亿元,期限五年,以上贷款用于采用BT模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其中,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路西延二期道路工程项目贷款2.5亿元;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二期工程项目贷款1.66亿元;乌鲁木齐市喀什路东延道路工程项目3.2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94,254,3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天阳律师事务所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