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起草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3月2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1446
电子邮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