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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7版)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年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六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021-6888 8321

    联系人:刘未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2]1474号文核准募集发售。

    (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股票型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四)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七)基金份额的认购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所示:

    单笔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50万1.20%
    50万≤M<100万0.80%
    100万≤M<500万0.40%
    M≥500万每笔1000元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10,000元,认购费率为1.2%,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1.00=9,882.4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9,882.42份基金份额。

    2、认购的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5)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八)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下转A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