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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2013-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3-00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将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为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1)公司已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2)货到现场后双方已签署设备验收手续;(3)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根据目前自查情况,公司发现2011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

    根据董事会部署,自查工作正继续进行。根据目前自查情况,相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的影响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1年报公布数据会计差错导致的差异差异比例
    所有者权益1,386,144-16,835-1.21%
    营业收入1,043,552-92,903-8.90%
    营业成本991,854-66,171-6.67%
    净利润77,572-16,835-21.70%

    二、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有关自查工作。在部署自查工作的同时,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及要求,为创造公平交易环境,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于2013年3月4日开市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股票停牌。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3月7日复牌。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要求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更正后的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本公告前述自查数据存在调整的可能,最终数据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现仅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作提示性公告,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毕并出具有关审计意见及履行相关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另行详细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为上述会计差错调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