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3年3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A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6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1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2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分红派息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况。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税率按10%计征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在权益登记日以税率5%计征 后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实际应补缴税率15%即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实际应补缴税率5%即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3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3年3月2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3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43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208*****442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8*****978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3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5,000,00075.00%  67,500,000 67,500,000202,500,000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7,550,0009.75%  8,775,000 8,775,00026,325,0009.7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7,550,0009.75%  8,775,000 8,775,00026,325,0009.75%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117,450,00065.25%  58,725,000 58,725,000176,175,00065.25%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17,450,00065.25%  58,725,000 58,725,000176,175,00065.25%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5,000,00025.00%  22,500,000 22,500,00067,500,00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25.00%  22,500,000 22,500,00067,50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80,000,000100.00%  90,000,000 90,000,000270,000,000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270,0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伟、王虹

    咨询电话:0730-8553359

    传真电话:0730-8551458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