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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
    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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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
    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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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
    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8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中信银行贷款。

    5、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4,235.47万元,实际投入59,426.07万元,结余24,809.40万元。结余原因:(1)因国产设备技术的提升,在不影响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预算中的国外品牌设备。(2)余热发电系统引进投资者投资,减少了设备投资额。(3)经公司技术人员严格审核,优化工程设计,节约了项目资金使用量。

    6、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4,809.40万元永久补充漳州旗滨玻璃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4,18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623.40万元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投证券认为:旗滨集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6,105.4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667.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52,729.5852,729.580.000.000.00 0.000.00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84,235.4759,426.0759,426.073,330.6857,340.99 -2,085.0896.492011年11月39,934.10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超募资金)9,140.429,140.429,140.420.009,140.420.00100.00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节余资金  24,809.4024,186.000.0024,186.000.00100.00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14,000.0014,000.000.00100.00    
    合计 146,105.47146,105.47106,752.4917,330.68104,667.41-2,085.0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项目因公司整体搬迁计划实施异地升级改造建设;

    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差额系未支付的质保金和尾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3)说明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三(5)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4)、(6)说明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

    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玻璃、河源硅业、株洲醴陵

    ●本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498,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78,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31%。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2012年度担保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3家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下称“河源硅业”)、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株洲醴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78,000万元,占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76,771.89万元计)的64.31%。其中,为漳州玻璃提供担保合计148,200.00万元,为河源硅业提供担保合计29,800.00万元。

    2、为支持3家全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3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本公司2013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2012年度资产负债率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万元)
    1漳州玻璃50,00058.18%288,200
    2河源硅业30,00068.02%109,800
    3株洲醴陵50,0005.25%100,000
     合计  498,000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公司在498,00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2012年度净资产的179.93%)的额度内对上表所述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新增贷款担保额度适用于2013年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漳州玻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为427,469.28万元,负债总额为 248,718.84万元,净资产178,750.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18% 。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72,915.57万元,利润总额26,198.85万元,净利润22,525.81万元。

    2、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住所:东源县蓝口镇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硅产品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河源硅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河源硅业资产总额为93,044.61万元,负债总额为63,292.86万元,净资产29,751.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02%。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8,555.79万元,利润总额9.30万元,净利润6.69万元。

    3、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陶瓷工业园区石官路1号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

    河源硅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株洲醴陵玻璃于2012年7月注册成立,目前处于生产线建设阶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均由公司统一派出,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充分的了解。因此,公司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控制好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2013年3家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498,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对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贷款担保额度适用于2013年度,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178,000万元,漳州玻璃为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为10,000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的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2267万元,该金额尚未占到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俞其兵、葛文耀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其兵、葛文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价格系参照市场价定价,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董事亦进行了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201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2267万元,该金额尚未占到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2012年预计金额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玻璃加工20,000,000.008,105,539.21 28.27
    株洲旗滨置业有限公司玻璃加工848.72 0.00
    其他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场地租赁 252,493.15100.00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470,000.00465,031.00100.00
    合计   8,359,346.39 

    本公司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市场价格结算。

    2、201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玻璃加工12002440
    其他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场地租赁36100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47100 
    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委托管理60100 
    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供电协议924100 
    合计  2267 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2,000万元

    营业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12 年12 月31日,福建旗滨(母公司)资产总额181198.86万元,负债总额142664.92万元,净资产38533.93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33032.60万元,净利润5080.58万元(未经审计)。

    2、名称: 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

    注册地址: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东北侧

    负责人: 王敏强

    营业范围: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建旗滨及其分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不高于第三方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生效。

    ●《委托经营协议书》和《托管经营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六、特别提示”有关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只收取固定托管费用,不合并托管资产财务报表,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发生的关联交易在3000万元以下,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玻璃”)成立于1998年10月,住所地在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2001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目前注册资本为78,499.90万元。2012年6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浙江玻璃破产重整。

    2013年3月11日,浙江玻璃发布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公告称本次债权人会议对浙江玻璃继续营业期间经营方式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征求意见,大多数债权人同意、管理人决定执行该方案。该方案大致内容为:“浙江玻璃的浮法玻璃资产,即本部和下属的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委托一家浮法玻璃生产企业经营,由其自带流动资金维持公司营运,委托经营期间的盈利和亏损,由其享受和承担。委托经营期间,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有意向参与受托经营浙江玻璃上述资产。福建旗滨和浙江玻璃管理人、绍兴县人民政府三方拟签署《委托经营协议书》, 约定由福建旗滨受托管理浙江玻璃有关资产,受托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福建旗滨为了履行同本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需要将受托经营的浙江玻璃有关资产转委托给公司,双方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受托管理,公司仅向福建旗滨收取固定的托管费,公司不承担或享有委托管理期间该等资产经营形成的损益,托管资产不属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损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和变化。

    福建旗滨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托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托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发生的关联交易在3000万元以下,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 俞其兵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2,000万元

    营业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

    截至2012 年12 月31日,福建旗滨(母公司)资产总额 197,863.81万元,负债总额 154,399.29 万元,净资产 43,464.52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51,350.31 万元,净利润 7,387.54万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福建旗滨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委托的标的

    浙江玻璃公司标段二, 即浮法玻璃制造项目,包括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的设备、厂房、土地、在建工程和玻璃集架及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的设备、玻璃集架。

    (二)转委托经营的期限

    本次转委托经营的期限与福建旗滨受托经营的期限一致(不超过六个月)。

    转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在转委托经营期届满前一个月另行约定。

    (三)转委托经营的方式

    1、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受托企业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对外以受托管理名义开展业务。

    2、在委托经营过程中,受托管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独立于公司,公司仅根据协议约定收取托管费用;受托管企业的业绩盈亏均与公司无关。

    3、公司对受托管企业不具有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在委托经营过程中,与委托资产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税负等均由福建旗滨协调解决,公司无需承担;公司在进行受托经营管理中自身发生的各项支出,如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均包括在福建旗滨支付的托管费用中,福建旗滨不再另行支付。

    5、如受托资产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相关事项,内容和管理模式由公司与福建旗滨另行协商后确定。

    (四)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托管期间的托管费用为每月60万元。如托管协议提前终止,则双方按实际托管时间结算托管费用。

    2、福建旗滨需在托管期内的每月15日前向公司支付当月托管费。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托管理,公司仅向福建旗滨收取固定的托管费,公司不承担或享有委托管理期间该等资产经营形成的损益,托管资产不属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损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和变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同时,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该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签署该协议是基于避免同业竞争,充分利用公司的管理经验和各种资源,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效率。该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特别提示

    1、福建旗滨与浙江玻璃管理人、绍兴县人民政府三方拟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书》须在浙江玻璃管理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生效。

    2、福建旗滨与浙江玻璃管理人、绍兴县人民政府三方拟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书》约定的托管资产范围在托管期间存在变化的可能。

    3、福建旗滨与浙江玻璃管理人、绍兴县人民政府三方拟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书》中约定了提前终止内容,该协议存在提前终止的可能。

    如《委托经营协议书》发生上述变化,则公司与福建旗滨拟签署的《托管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相关内容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托管经营协议书》;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点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4、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2013年度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的关联交易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2013-024、2013-025、2013-026、2013-027、2013-028 )。

    议案13和1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3年3月29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特邀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公司董秘办;

    4、登记时间:2013年4月2日9时至16时。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罗美玲

    联系电话:0596—5699660

    传真:0596-569966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在“□”中打“√”)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13年度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1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十一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盖章):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3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志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郑志平先生将与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郑志平简历

    郑志平,男 ,1977年1月生,高中学历。1996年7月毕业于宁海县职教中心。1996年12月至2004年11月于东海舰队海军航空兵服役,2005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得力集团设备科副科长,2010年4月就职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任漳州玻璃公司选矿厂副经理兼行政管理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