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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3月1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胡恩雪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来函,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专业团队拟整体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与2012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拟转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决定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总额约为40万元人民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首批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变更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13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来函,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专业团队拟整体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与2012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拟转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决定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总额约为40万元人民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首批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变更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28日。截至2013年3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六)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3年3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披露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2013年3月19日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联系传真:0791-88197020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人:华秋根

    (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参会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回执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4月3日召开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指示
    同意弃权反对
    议案1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