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8,06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3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该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新纶科技、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新纶 | 指 | 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社会公众股、A股 | 指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8,06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审计报告出具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 指 |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1-9月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事项 | 时间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时间 | 2011年12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时间 | 2012年2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时间 | 2012年5月29日 |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间 | 2012年1月11日 |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间 | 2012年3月16日 |
发审会表决的时间 | 2012年12月7日 |
取得核准批文的时间 | 2013年1月6日 |
核准文件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3号 |
资金到账时间 | 2013年3月1日 |
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 2013年3月8日 |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11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12年1月11日,发行人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96,580,934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65.970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2年2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4、2012年3月16日,发行人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91,429,389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62.45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5、由于2012年5月23日,发行人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发行人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对于本次发行底价以及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调整,发行底价调整为8.61元/股,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8,468万股。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2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3年1月6日,公司获取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68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13年3月4日,国富浩华出具了( 国浩验字[2013] 816A0001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应缴认购资金总额699,955,200.00元已划入民生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
2013年3月4日,国富浩华出具了(国浩验字[2013] 816A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3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451,654.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4,503,545.60元,其中:股本80,640,000元,资本公积593,863,545.60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 |
发行证券的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数量 | 8,064万股 |
证券面值 | 1.00元 |
发行价格 | 8.68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 | 699,955,200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74,503,545.60元 |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等) | 25,451,654.40元 |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8.61元)相比的溢价比率 | 0.81% |
发行价格与申购报价日收盘价相比的比率 | 79.63% |
限售期 | 12个月 |
(一)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与发行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认购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报价在8.61元/股以上(含本数)的有效报价共7家,总认购股数为8,400万股,结合公司拟定的募集资金需求量上限7亿元,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8元/股,发行数量为8,06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5.52万元。报价在8.68元/股以上的认购对象均全额获配,获配量为7,400万股,报价为8.68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剩余的664万股。
(二)有关发行价格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3月1日,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90%(15.78元/股),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发行底价为17.36元/股,由于2012年5月23日发行人权益派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8.61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8.68元/股,相对于发行底价8.61元/股溢价为0.81%,相对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日(2013年2月22日)收盘价的比率为79.63%。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情况,请参见下表:
序 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价格(元) | 获配股数(万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占公司发行后股本的比重(%) | 锁定期 (月) |
1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700 | 6,076 | 1.87% | 12 |
2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1,600 | 13,888 | 4.28% | 12 |
3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8 | 1,800 | 15,624 | 4.82% | 12 |
4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68 | 1,700 | 14,756 | 4.55% | 12 |
5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800 | 6,944 | 2.14% | 12 |
6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800 | 6,944 | 2.14% | 12 |
7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664 | 5,763.52 | 1.78% | 12 |
合计 | 8,064 | 69,995.52 | 21.59%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徐旭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60,760,000.00元
认购股数:7,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138,880,000.00元
认购股数:16,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住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6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156,240,000.00元
认购股数:18,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147,560,000.00元
认购股数:17,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8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69,440,000.00元
认购股数:8,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法定代表人:谭炯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69,440,000.00元
认购股数:8,00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新纶科技的关联关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纶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57,635,200.00元
认购股数:6,640,00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新纶科技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新纶科技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保荐代表人:陶欣、刘灏
项目协办人:张晶
项目组成员:朱宏涛、吴茜茜、肖鹏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传 真:010-85120211
(二)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审计报告出具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李丹
联系电话: 010-88219191
传 真: 010-88210558
(三)验资机构
主承销商账户保证金、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验资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梅月欣
联系电话: 010-88219191
传 真: 010-88210558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负责人:张利国
签字律师:徐虎、周玉娟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传 真:010-660900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2月8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股) |
1 | 侯毅 | 118,000,000 | 40.30% | 118,000,000 |
2 | 张原 | 16,500,000 | 5.64% | 12,375,000 |
3 | 刘晓渔 | 15,301,000 | 5.23% | 11,475,750 |
4 | 庄裕红 | 15,000,000 | 5.12% | 11,250,000 |
5 | 张强 | 15,000,000 | 5.12% | 11,250,000 |
6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9,549 | 3.42% | |
7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72,767 | 2.24% | |
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5,049,167 | 1.72% | |
9 | 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925,570 | 1.00% | |
10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晋龙二号 | 1,824,598 | 0.62% |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3月7日,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 (股) |
1 | 侯毅 | 118,000,000 | 31.60% | 118,000,000 |
2 | 东海证券-中信-东海证券翔龙1号定增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990,000 | 4.82% | 17,990,000 |
3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7,600,802 | 4.71% | 17,000,000 |
4 | 张原 | 16,500,000 | 4.42% | 12,375,000 |
5 | 汇添富基金公司-工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 | 4.28% | 16,000,000 |
6 | 刘晓渔 | 15,301,000 | 4.10% | 11,475,750 |
7 | 庄裕红 | 15,000,000 | 4.02% | 11,250,000 |
8 | 张强 | 15,000,000 | 4.02% | 11,250,000 |
9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00,000 | 3.48% | 5,000,000 |
10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479,310 | 3.34% | 6,500,000 |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侯毅的持股比例由40.30%下降到31.6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请参见下表: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3年2月8日) | 本次发行后 (截至2013年3月8日)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4,350,750 | 56.13% | 244,990,750 | 65.60% |
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 - | - | 80,640,000 | 21.5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8,449,250 | 43.87% | 128,449,250 | 34.40% |
三、股本总数 | 292,800,000 | 100.00% | 373,440,000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74,503,545.6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公司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包括新建天津产业园区及补充流动资金。天津产业园区项目主要包括净化设备建设项目、防静电洁净室消耗品建设项目以及超净清洗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的防静电/洁净室产品进行产能扩大及生产技术升级,公司将充分利用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在环渤海地区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华北、东北、西北等区域市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扩大公司的产能,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而且这些投资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鹏所股审字【2010】112号”、“深鹏所股审字【2011】0096号”和“深鹏所股审字【2012】0041号”《审计报告》。2012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2.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资产总计 | 185,278.95 | 137,854.37 | 96,830.86 | 40,243.93 |
其中:流动资产 | 129,161.04 | 91,995.84 | 67,559.34 | 26,372.28 |
负债合计 | 107,645.27 | 69,764.71 | 35,600.26 | 24,107.89 |
其中:流动负债 | 92,937.32 | 58,453.81 | 29,300.26 | 24,107.89 |
所有者权益 | 77,633.68 | 68,089.66 | 61,230.59 | 16,136.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4,263.98 | 66,510.30 | 60,753.01 | 16,136.04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81,397.14 | 95,335.94 | 52,307.33 | 33,696.91 |
营业利润 | 9,134.02 | 9,392.46 | 5,308.80 | 3,960.35 |
利润总额 | 9,491.13 | 9,484.84 | 5,369.12 | 4,137.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44.66 | 7,971.74 | 4,624.62 | 3,486.91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1.21 | -12,019.63 | 1,618.56 | 2,163.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04.51 | -20,002.34 | -23,494.46 | -4,257.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6.43 | 26,905.40 | 44,892.01 | 8,859.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74.20 | -5,134.69 | 23,005.33 | 6,768.50 |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流动比率 | 1.39 | 1.57 | 2.31 | 1.09 |
速动比率 | 1.09 | 1.28 | 1.75 | 0.78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8.10% | 50.61% | 36.77% | 59.9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57.16% | 46.22% | 36.48% | 59.8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48 | 3.52 | 4.61 | 5.69 |
存货周转率(次) | 2.60 | 4.27 | 3.32 | 4.18 |
每股净资产(元) | 2.54 | 4.54 | 8.30 | 2.98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126 | -0.82 | 0.22 | 0.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5 | 0.272 | 0.162 | 0.1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5 | 0.272 | 0.162 | 0.1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6% | 12.56% | 8.30% | 24.22% |
二、财务状况分析
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5.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450.3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投资项目详情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1 | 天津产业园项目 | 天津新纶 | 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新纶科技 | 20,000 |
合计 | 70,000 |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认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发行条件;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询价及配售过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符合《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012年4月9日,新纶科技与民生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民生证券作为新纶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民生证券指定陶欣、刘灏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新纶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楼
电话:0755-26993098
传真:0755-2699331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电话:010-85120190
传真:010-851202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