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04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3年3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3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广山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67,406,574.96元,母公司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1,247,583,991.73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9,822,583.23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82,258.32元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7,840,324.91元。公司拟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一、现金分红
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3,202,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7,660,11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180,211.91元转入下一年度。
二、资本公积转增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365,542,173.25元(母公司),其中资本(股本)溢价为3,027,844,645.58元,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1,353,202,26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为405,960,678.00元,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59,581,495.25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审议2013年度技改投资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13年,公司承接国家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共18项,其中在建项目16项,新批复项目2项,合计金额3.25亿元;2013年计划投资共计1.14亿元。
上述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产品研制、开发能力,提高航空军品批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
八、《关于审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议案》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安排,公司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内容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租赁、资产托管业务等。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见同日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审议股东为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已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的相关议案,为降低发债成本,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与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电系统公司”)协商,本次发行公司债由中航科工提供不超4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由航电系统公司提供不超6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担保的具体条款、签署相关协议等。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铁军、王秀芬、王祖林、周骊晓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见同日关于公司债券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关于审议调减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483,9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198,885元。
鉴于此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计划募集资金额,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公司将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减,具体如下:
1. 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由原计划的4亿元调减为2.2亿元,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 补充流动资金:由原计划的7.26亿元调减至401,198,885元,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其他项目仍按既定方案实施,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不足造成的资金缺口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十一、《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保荐人和会计师分别出具了《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和《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鉴证报告》。(见同日公告)。
十二、《关于审议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12年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见同日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中瑞岳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见同日公告)。
十四、《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2012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公司编制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见同日公告)。
十六、《关于审议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2012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批准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研究决定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年度计划为500万元,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用途使用。
十七、《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现行章程第十三条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原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机械、电子类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惯性系统及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制冷设备、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照明、光伏系统产品及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工量模具的生产制造、销售。经营范围内相关系统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拟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的机电、航空电子、自动控制、惯性导航、电子信息、雷达与火控系统、电子对抗、空中交通管制、飞参、综合照明、仪器仪表、基础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用领域的无线通信网络、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慧城市与物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安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电子、智能装备、传感器、特种电机、纺织机械、光学仪器等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经营范围内相关系统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以工商局最终批复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工商局最终批复结果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界定经营范围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2.现行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中,关于董事会组成的内容,原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有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拟修改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有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3、现行章程第十一条,原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拟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同时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及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财务负责人”修改为“总会计师”。
十八、《关于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因原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调整变动,经董事长提名,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聘任戚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戚侠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戚侠先生简历见附件,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总部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4日
附件:
戚侠先生简历:35岁,硕士,会计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财经研究部科员、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处长、中航工业系统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副部长、中航工业航电系统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05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3年3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沙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审议选举监事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目前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两名位职工代表监事),现监事会推荐陈昌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四、《关于审议2012年度社会职责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五、《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六、《关于审议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七、《关于审议中瑞岳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3月24日
附件:
陈昌富先生简历:48岁,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勘察设计院技术员、总师办副主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中航工业规划建设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中航工业国际建设董事长,现任中航工业高级专务、派出专职董事。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 :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06
中航航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中航工业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12年 预计金额 | 2012年 交易金额 | 2013年 预计金额 |
采购商品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50,000 | 35,434 | 65,000 |
销售商品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230,000 | 178,413 | 330,000 |
提供劳务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3,500 | 890 | 3,500 |
接受劳务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5,000 | 1,507 | 5,000 |
租赁金额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1,500 | 413 | 1,500 |
资产托管费 | 中航工业下属单位 | 500 | 260 | 26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预计金额 | ||
存款限额(每日存款最高额) |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 60,000 | ||
贷款限额(每日贷款最高额) |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 100,000 |
二、关联方介绍:
中航工业: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林左鸣。注册资本:64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中航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内容:
1、与中航工业签署的《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向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原材料或产品;同时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销售原材料或产品。
2、与中航工业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提供劳务、委托公司管理经营其公司、承包公司或业务实体、租赁公司的资产等;同时公司也向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劳务、承包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公司或业务实体、租赁资产等。
3、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中航工业向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资金支持,并且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融资等各类金融服务,并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须提供任何资产抵押、权利质押或其他担保。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购买产品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1、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务等;同时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务等。
2、鉴于中航工业控股的下属企业均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开展业务,且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可提供不低于外部第三方的商业条件,为加快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设立账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并签署与该等业务相关的文件。
3、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对由中航工业实际控制的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和国营东方仪器厂(下称:两企业)的股权(权益)进行委托管理,在委托管理期间,公司将对两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充分的决策权。委托管理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直至上述两企业的股权(权益)转让并过户至公司名下或中航工业将两企业出售、或两企业终止营业、或协商一致终止托管协议为止。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已经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度股东大会、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与中航工业下属单位进行产品互供、提供、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服务及接受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对中航工业下属单位进行托管,在上述关联交易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日常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鉴于涉及多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同中航工业下属单位签订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该协议生效后,无需每年就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同时将该关联交易纳入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07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12月 7日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会议及2013年3月15日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债券。为降低发债成本,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与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电系统公司”)协商,本次发行公司债由中航科工提供不超4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由航电系统公司提供不超6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该事项构成公司与中航科工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提交 2013年 3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中航科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 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5,474,429,167元,经营范围:直升机、支线飞机、教练机、通用飞机、飞机零部件、航空电子产品、其它航空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飞机、机械电子设备的租赁;医药包装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它机械及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航科工总资产为人民币295.7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67.72亿元。
2、航电系统公司为公司股东,成立于2009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2.1亿元,经营范围:为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及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并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信息等非航空防务领域提供相关配套产品及服务;通讯系统及设备、民用电子、微电子、传感器、汽车零部件及系统、制冷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工业产品等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信息化产品及服务业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相关业务核心元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航电系统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7.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59.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2012年12月 7日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五次会议及2013年3月15日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降低发债成本,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与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电系统公司”)协商,本次发行公司债由中航科工提供不超4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由航电系统公司提供不超6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股东中航科工及航电系统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股东中航科工及航电系统公司提供担保可提高债券评级,降低发行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为降低发债成本,本次发行公司债由中航科工提供不超4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由航电系统公司提供不超60%发债额度的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上述关联交易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中航科工及航电系统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