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1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发现有媒体刊登《安彩高科的诡异年报》和《安彩高科的诡异年报》(二)两篇文章,对公司2012年年报中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经认真核实,现对该报道中的质疑澄清如下:
一、“公司营业收入的自相矛盾”问题
(一)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年报显示,安彩高科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实现主营收入73165万元,2011年实现金额则为47130万元,增幅为55.24%。但是,记者随后翻看了该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2011年在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方面的主营收入为36621万元。并不是如2012年公司年报公布的47130万元。如果按照2011年年报中所陈述的营收36621万元,那么公司2012年的增幅则为99.78%。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相差的10509万元跑到哪里去了呢?况且从该公司的收入构成来看,其他主营业务项目分属于玻璃、玻壳等实物生产及销售业务,与“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并不搭界,因此也不应当出现较大金额的营业收入重分类的情形。
(二)公司对上述质疑的澄清
公司目前燃气业务板块除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之外,还有母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项目。由于两个项目分别于2010年、2011年陆续建成投产,销售占比较小,2011年报公司将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共计105,080,456.08元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
2012年,随着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业务逐步成为公司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二十条(二)的规定(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按行业、产品或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对于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或营业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及其所属行业、主要产品或地区,应当分项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公司应当保持业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如确需调整,应当提供调整后的最近1年数据),公司2012年报将母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业务从其他业务划分到主营业务。同时,为保持业务统计口径一致,对2011年的相应数据进行了调整,即将其他业务收入中天然气业务收入105,080,456.08元调整到主营业务收入中,并对合并报告的附注也进行了同样的业务处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2年年报第73-74页合并附注(三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第86页母公司附注(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二、“只减不增的无形资产”问题
(一)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除了前后矛盾的营业收入金额,安彩高科在无形资产方面的做法也十分令人费解,根据年报显示,公司当年末无形资产为37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577万元大幅缩水。公司给出的解释为,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土地使用权摊余成本转入其他应收款。
根据公司年报我们得知,公司2012年在土地使用权项目上减少了1581万,原因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国有土地的决定》文件精神,郑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归还公司原先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并对收回土地时拆除的房屋建筑物进行补偿。因此,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物的摊余成本转入其他应收款中。
但是与此同时,公司新增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根据年报显示,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协议,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每亩3.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规划用地面积为246486.47平方米(合369.73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并在该土地上建设了临时办公房、围墙等建筑物。
这可以理解为针对此项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但事实上安彩高科却未将这宗资产列入无形资产构成当中。
由此可见,在无形资产的处理中,公司只对回收土地、进行赔偿进行了核减,并把相关的金额计入了其他应收款中,并没有把安彩液晶购买新增的无形资产(1331万元)体现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更没有对这新增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处理,这十分令人费解
(二)公司对上述质疑的澄清
2006年6月,根据公司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协议,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每亩3.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规划用地面积为246,486.47平方米(合369.73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按上述价格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并在该土地上建设了临时办公房、围墙等建筑物。但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最终没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已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国有土地的决定》文件精神,政府决定收回土地, 2012年4月20日,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初步意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归还公司原先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并对收回土地时拆除的房屋建筑物进行补偿。因此,公司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物的摊余成本转入其他应收款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2年报第68页合并附注(十二)无形资产)。
公司在年报无形资产附注中分两段文字对安彩液晶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减少进行说明,第一段首先介绍了安彩液晶公司当初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然后在第二段对该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及后续处理进行了披露,两段文字是针对同一块土地使用权历史沿革所做的说明。在媒体报道中,其将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两段文字表述顺序互换,可能会导致读者对该事项的误解。
三、“大幅扩产只为赔本赚吆喝”问题
(一)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从年报数据披露来看,安彩高科2012年的光伏玻璃产品产量同比增长了136%、销量同比增加123%。
众所周知,2012年受制于美国和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组件企业展开反倾销调查,国内光伏产业遭遇“寒冬”,产品价格低位徘徊。国内几大光伏企业均陷入窘境,年初就开始以停产应对这场危机。安彩高科也表示,光伏玻璃订单较为分散,无大额订单。
那么,安彩高科趁此时大举扩张产能是否足够理性呢?公司又是通过什么方法使自己光伏玻璃独立于行业环境,大幅提升销量呢?
更何况,年报中针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493.67万元,相当于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194.33万元的24.46%;同时,原材料库存的账面价值为12270万元,为此,也计提跌价准备为1984万元,计提比例同样高达16.17%。可以肯定的是,安彩高科的主营产品本身已经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毫无盈利能力可言。而选择此时大举扩张产能和投产量,只会进一步加剧该公司的亏损,岂非是“赔本赚吆喝”?这是对投资者负责的经营策略吗?
(二)公司对上述质疑的澄清
2010年3月,公司光伏玻璃一期工程建成投产,经营良好,2010年度营业利润率39.42%。2011年4月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玻璃二期项目议案,公司光伏玻璃二期项目正式启动,并于2011年底建成投产。公司2012年的光伏玻璃产品产量、销量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光伏二期项目2012年的正式投产。
公司2011年决策建设光伏玻璃二期项目,一方面是基于当时光伏玻璃市场状况较好以及扩大公司光伏玻璃产能,实现规模效益,提升公司在该行业竞争力等多重因素的考虑,是符合当时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另一方面公司在光伏玻璃二期项目建设决策上严格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等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同时,公司在2012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关于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中也认为虽然2012年美国和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组件企业展开反倾销调查,国内光伏产业遭遇发展"寒冬",产品价格低位徘徊,阶段性产能严重过剩,但从长远来看,光伏行业属于朝阳产业的本质没有改变,随着技术的进步,其单位发电成本将会越来越低,发展前景依然看好。
四、“现金流漏洞百出”问题
(一)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2012年年报显示,安彩高科当期实现销售收入13.6亿元,其中天然气、管道运输营业收入为73165万元,占比达到53.8%。而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玻璃和玻壳的营收比例却在下降,尤其是玻壳的营业收入只有1917万元。
不过,新主营业务也有问题。根据公司年报显示,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营业收入为73165万元,较2011年增加55.24%,营业成本为66252万元,毛利率为9.45%,较2011年降低2.08%。而作为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龙头,东华能源 2012年在该领域的毛利率只有5.59%。而安彩高科作为一个刚刚转向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公司,就在该领域取得如此高的毛利,这现实吗?
再看安彩高科的现金流量表,公司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76万元,较2011年期末数-6062万元减少了14214万元。公司给予的解释是销售回款收到的票据增加及销售回款周期延长。
但是,在公司应收票据科目中显示,2012年应收票据为7215万元,2011年期末数为4110万元,增加额只有3105万元。通过公司定期公告得知,公司2012年4个季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46.95、48.74、50.64和45.36天,而2011年4个季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64.27、63.75、76.44和73.94天,显然,2012年的应收账款周转要比2011年快,根据会计准则,只要确认了收入就得核算利润,如未收回的也应计入应收账款科目。2012年公司应收账款为20054万元,2011年期末数为15513万元,两者相差为4541万元。我们可以判断公司2012年的销售回款周期不会大于2011年的销售回款周期。
假设把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的7215万元,均当成年底前收到的未到期票据,把应收票据与这两年应收账款差额4541万元进行相加,总数也仅有11756万元,与公司近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差额还是有近3000余万的差额。希望公司对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缩水进行更详细的解释。
(二)公司对上述质疑的澄清
1、公司于2011年10月关停了全部的玻壳生产线(公司已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2012年的玻壳销售收入为消化的库存产品。
2、经公司核实,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毛利率9.45%没有问题。
3、受光伏电站建设前期投资大后期资金回收期长的影响,光伏产业链上的企业资金沉淀严重,作为上游的光伏玻璃企业,本年赊销现象较往年明显增多,201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13,161,251.91元,较年初余额360,763,341.57元增加52,397,910.34元,剔除收回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历史欠款48,211,821.04元,2012年新增经营性应收账款100,609,731.38元,加上应收票据本年增加31,051,860.28元,2012年因赊销引起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31,661,591.66元,同时公司在年报第79页合并附注(四十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减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做了注释。
五、“‘赔本赚吆喝’的背后”问题
(一)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公司在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也令人大跌眼镜。2012年半年报显示,当期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6714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194万元,计提比例为2.89%。而公司2012年年报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0194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2494万元,计提比例为24.47%。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天然气、管道运输不存在库存商品的现象,可以认为其库存商品主要以浮法玻璃和光伏玻璃为主。浮法玻璃与光伏玻璃在2012年的价格走势均呈现出前低后高的形态,2012年7月份以前,浮法玻璃和光伏玻璃处于量价齐跌的态势,许多厂商纷纷采取封炉减产以应对,7月以后玻璃价格呈现止跌回升态势。
这样看来,公司在2012年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就明显有悖于常理——2012年上半年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应该高于下半年。但事实上,安彩高科的计提比例完全相反。《红周刊》记者采访了一位建材行业分析师,该分析师坦言,安彩高科有悖于常理的经营方式,可能存在两种原因,一是公司的库存商品不是本期实际发生的,二是公司在为2013年年报扭亏做铺垫。
无论是哪种情况,似乎都与公司“保壳”有着必然联系。公告显示,安彩高科由于2005、2006年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8日开始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变更为“*ST安彩”。2007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08年4月25日起摘星,到去年8月,公司才真正摘帽。
交易所规定,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就要披星戴帽。如果库存商品不是本期发生的,那么当时计提跌价准备就不充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2012年大幅调高跌价准备;如果公司库存商品确实是本期发生的金额,如此大幅计提跌价准备,等到明年玻璃价格开始走强的时候,公司就可以冲回跌价准备,从而为下一个会计期间盈利埋下伏笔,以至于公司不会连续2年实现净利润的亏损,避免继续披星戴帽。
(二)公司对上述质疑的澄清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是:期末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2年末较上半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的原因是:
2012年上半年光伏玻璃价格小幅回升,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营业成本2.42亿元,营业毛利率0.53%;2012年下半年价格出现下滑,库存逐步增加,公司关停部分光伏生产线,营业收入仅1.71亿元,较上半年减少29.63%,同时成本倒挂,营业成本1.84亿元,下半年营业毛利率下降为-7.60%,年末库存商品减值迹象明显高于上半年末。
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必要的,金额是合理的。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