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2年12月4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及《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自2012年12月10日起,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更名为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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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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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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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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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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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④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本基金自2012年12月10日起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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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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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4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华夏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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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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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自2012年12月10日起,本基金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自2012年12月11日起计算。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华夏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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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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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自2012年12月10日起,本基金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自2012年12月11日起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华夏货币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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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货币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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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自2012年12月10日起,本基金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及深圳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2012年,华夏基金继续坚持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同时积极把握投资机会,旗下主动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表现稳健,部分基金业绩表现良好;固定收益类基金均实现了正收益,总体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及良好的品牌声誉,华夏基金荣获多家机构评选的多个奖项,主要奖项包括:2012年3月,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华夏基金第七次荣获“年度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所管理的基金荣获6个单项奖;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1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中,华夏基金第四次荣获“年度十大明星基金公司奖”,并获得评委会特别颁发的“五年持续回报明星基金公司奖”,所管理的基金荣获5个单项奖。2012年4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九届中国“金基金”评选中,华夏基金第七次荣获年度“金基金?TOP公司奖”,所管理的基金荣获4个单项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2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推出华夏基金活期通账户服务,客户可通过活期通账户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取现、余额理财、信用卡还款等业务,客户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推出移动客户端基金交易功能,客户可通过iPhone、iPad以及Android版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推出关联账户查询服务,客户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一站式查询指定关联人的基金投资情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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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3月2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聘任董元星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李广云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④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2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聘任曲波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董元星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由于通胀压力相对较小、宏观经济偏弱,货币政策比较宽松,央行在2月份和5月份分别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并在6月份及7月份两次降息,将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除个别时点如春节前、6月底以及9月底外,资金面一直保持较宽裕的状态。二级市场上,短期央票和金融债收益率全年窄幅波动;短期融资券收益率上半年持续下行,下半年受供给加大等因素影响大幅上升,但全年仍有50BP左右下行,且震幅较大;以Shibor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券全年利差变化不大。
报告期内,本基金始终保持了较高比例的同业存款配置比例,维持了浮息债中性配置,自3季度末开始大量增持短期融资券,在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了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夏货币A本报告期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17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2363%;华夏货币B本报告期(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4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2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中国经济大概率上会延续2012年4季度开始的弱反弹,通胀压力有所抬头但总体可控。同时,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央行均坚持偏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仍将保持中性偏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利率均值将低于2012年,此外由于央行运用逆回购方式调节资金面,货币市场的波动性将大为降低。短期央票等利率产品由于绝对收益率较低,投资价值并不显著;信用债券及浮息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尚可,值得继续持有;相比之下,同业存款在流动性及收益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仍是货币基金投资的最优选择。
本基金将维持一定的短期融资券及浮息债投资比例,同时继续投资于短期存款,力争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监察稽核工作中加大了对日常业务的检查范围及频率,及时对公司投研、营销等业务开展合规检查,重点开展了对分公司、理财中心业务的专项检查和员工行为合规的专项检查;加大了对各项业务的合规培训和考试力度,针对公司员工尤其是投研人员组织了多次合规培训和合规考试,提高了员工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近三分之二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按自然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60739337_B13号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名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名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2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名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艳 蒋燕华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2013-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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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246,173,119.65份(其中A类2,324,972,258.39份,B类921,200,861.2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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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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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东明 崔雁巍 崔雁巍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7.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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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4.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4.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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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3%/ 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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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
7.4.4.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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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分别按A类、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A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0.25%/ 当年天数;B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0.01%/ 当年天数。
③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本基金自2012年12月10日起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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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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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5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6,979,866.51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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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级: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级: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级的余额为0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478,886,054.42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第一层级的余额为0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629,992,814.88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0元。)
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7.4.6.4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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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8.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未发生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8.5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8.8.5.1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8.8.5.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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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①根据“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本基金自2012年12月10日起增加B级基金份额类别。
②上述“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A级基金份额、B级基金份额间转换的基金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4月21日发布公告,聘任林浩先生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12年5月7日发布公告,王亚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组成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东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范勇宏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同意滕天鸣先生任本公司总经理,范勇宏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77号批复,滕天鸣先生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5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8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偏离度绝对值未超过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简称 | 华夏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28810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4月20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246,173,119.65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88101 | 288201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2,324,972,258.39份 | 921,200,861.26份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安全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投资策略 | 结合货币市场利率的预测与现金需求安排,采取现金流管理策略进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以便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属于低风险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崔雁巍 | 张燕 |
联系电话 | 400-818-6666 | 0755-83199084 | |
电子邮箱 | service@ChinaAMC.com | yan_zhang@cm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8-6666 | 95555 | |
传真 | 010-63136700 | 0755-83195201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hinaAMC.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73,423,137.16 | 1,391,736.58 | 39,276,448.96 | - | 7,848,598.35 | - |
本期利润 | 73,423,137.16 | 1,391,736.58 | 39,276,448.96 | - | 7,848,598.35 | -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4.1745% | 0.2419% | 3.8706% | - | 2.1344% | -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324,972,258.39 | 921,200,861.26 | 972,555,126.36 | - | 428,094,446.87 |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9414% | 0.0037% | 0.7541% | 0.0000% | 0.1873% | 0.0037% |
过去六个月 | 1.7862% | 0.0029% | 1.5116% | 0.0001% | 0.2746% | 0.0028% |
过去一年 | 4.1745% | 0.0046% | 3.2363% | 0.0007% | 0.9382% | 0.0039% |
过去三年 | 10.5163% | 0.0071% | 8.8206% | 0.0014% | 1.6957% | 0.0057% |
过去五年 | 18.1778% | 0.0113% | 14.9109% | 0.0018% | 3.2669% | 0.009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6.4016% | 0.0098% | 20.9206% | 0.0020% | 5.4810% | 0.0078%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2419% | 0.0045% | 0.1721% | 0.0000% | 0.0698% | 0.0045%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2012年 | 73,462,780.31 | - | -39,643.15 | 73,423,137.16 | - |
2011年 | 39,066,508.52 | - | 209,940.44 | 39,276,448.96 | - |
2010年 | 7,831,716.99 | - | 16,881.36 | 7,848,598.35 | - |
合计 | 120,361,005.82 | - | 187,178.65 | 120,548,184.47 |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2012年 | 1,307,874.96 | - | 83,861.62 | 1,391,736.58 | - |
合计 | 1,307,874.96 | - | 83,861.62 | 1,391,736.58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曲波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 | 2012-08-01 | - | 9年 |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2003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等。 |
董元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02-29 | 2012-08-01 | 6年 | 美国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等。2009年3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李广云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7-07-12 | 2012-02-19 | 11年 | 英国华威大学管理科学与运筹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研究员、原中信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2009年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491,518,741.50 | 400,745,895.51 | |
结算备付金 | 584,236.37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78,886,054.42 | 629,992,814.88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1,478,886,054.42 | 629,992,814.88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31,486,512.34 | 6,025,675.02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292,951,730.52 | 8,595,334.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3,295,427,275.15 | 1,045,359,719.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6,979,866.51 | 71,914,692.13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488,781.37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92,535.38 | 258,182.42 | |
应付托管费 | 179,556.18 | 78,237.11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373,457.35 | 195,592.72 | |
应付交易费用 | 30,487.45 | 14,794.23 | |
应交税费 | 19,740.00 | 19,740.00 | |
应付利息 | 2,916.17 | 21,796.16 | |
应付利润 | 282,206.10 | 237,987.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304,608.99 | 63,571.23 | |
负债合计 | 49,254,155.50 | 72,804,593.63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3,246,173,119.65 | 972,555,126.36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46,173,119.65 | 972,555,126.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95,427,275.15 | 1,045,359,719.99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92,028,002.36 | 48,757,410.39 | |
1.利息收入 | 84,813,676.13 | 48,279,351.45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9,346,053.27 | 12,022,278.85 | |
债券利息收入 | 44,076,016.51 | 21,749,015.72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391,606.35 | 14,508,056.88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7,214,326.23 | 468,058.94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214,326.23 | 468,058.9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10,000.00 | |
减:二、费用 | 17,213,128.62 | 9,480,961.43 | |
1.管理人报酬 | 6,101,764.28 | 3,502,484.18 | |
2.托管费 | 1,849,019.55 | 1,061,358.90 | |
3.销售服务费 | 4,547,115.63 | 2,653,397.11 | |
4.交易费用 | - | - | |
5.利息支出 | 4,305,424.86 | 1,871,008.82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305,424.86 | 1,871,008.82 | |
6.其他费用 | 409,804.30 | 392,712.4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814,873.74 | 39,276,448.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814,873.74 | 39,276,448.96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972,555,126.36 | - | 972,555,126.36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74,814,873.74 | 74,814,873.74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273,617,993.29 | - | 2,273,617,993.29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0,992,339,495.85 | - | 10,992,339,495.85 | |
2.基金赎回款 | -8,718,721,502.56 | - | -8,718,721,502.56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74,814,873.74 | -74,814,873.74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246,173,119.65 | - | 3,246,173,119.65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28,094,446.87 | - | 428,094,446.87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9,276,448.96 | 39,276,448.96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44,460,679.49 | - | 544,460,679.49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856,944,555.90 | - | 4,856,944,555.90 | |
2.基金赎回款 | -4,312,483,876.41 | - | -4,312,483,876.41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39,276,448.96 | -39,276,448.96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972,555,126.36 | - | 972,555,126.36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6,101,764.28 | 3,502,484.1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931,244.06 | 461,146.61 |
项目 |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49,019.55 | 1,061,358.90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合计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4,694.56 | 3,143.07 | 1,407,837.63 |
招商银行 | 1,115,389.75 | - | 1,115,389.75 |
中信证券 | 69,124.96 | - | 69,124.96 |
合计 | 2,589,209.27 | 3,143.07 | 2,592,352.34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合计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8,784.00 | - | 818,784.00 |
招商银行 | 710,157.15 | - | 710,157.15 |
中信证券 | 47,642.33 | - | 47,642.33 |
合计 | 1,576,583.48 | - | 1,576,583.48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招商银行 | 10,001,208.22 | - | - | - | 229,320,000.00 | 16,460.78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招商银行 | 100,122,212.82 | - |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招商银行 | 1,518,741.50 | 35,887.57 | 745,895.51 | 53,486.44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10221 | 11国开21 | 2013-01-04 | 98.76 | 284,000 | 28,047,097.42 |
合计 | - | - | 284,000 | 28,047,097.42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1,478,886,054.42 | 44.88 |
其中:债券 | 1,478,886,054.42 | 44.88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492,102,977.87 | 45.28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324,438,242.86 | 9.85 |
合计 | 3,295,427,275.15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8.38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6,979,866.51 | 0.83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52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65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95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22.19 | 1.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6.11 | - | |
2 | 30天(含)—60天 | 8.01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62 | - | |
3 | 60天(含)—90天 | 6.4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86 | - | |
4 | 90天(含)—180天 | 21.26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33.5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91.52 | 1.46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9,967,560.52 | 0.62 |
2 | 央行票据 | 99,911,753.30 | 3.08 |
3 | 金融债券 | 328,642,653.96 | 10.1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28,642,653.96 | 10.12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030,364,086.64 | 31.74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478,886,054.42 | 45.56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278,616,139.91 | 8.5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041261041 | 12国电集CP004 | 1,500,000 | 150,111,296.32 | 4.62 |
2 | 110221 | 11国开21 | 1,500,000 | 148,136,077.91 | 4.56 |
3 | 041253067 | 12华能CP003 | 1,000,000 | 100,003,027.58 | 3.08 |
4 | 1001037 | 10央行票据37 | 1,000,000 | 99,911,753.30 | 3.08 |
5 | 090407 | 09农发07 | 600,000 | 60,277,520.01 | 1.86 |
6 | 041260024 | 12湘高速CP001 | 600,000 | 60,056,875.26 | 1.85 |
7 | 041252013 | 12美的CP001 | 600,000 | 60,046,591.48 | 1.85 |
8 | 110402 | 11农发02 | 500,000 | 50,115,287.19 | 1.54 |
9 | 041260074 | 12津钢管CP001 | 500,000 | 50,097,573.21 | 1.54 |
10 | 041260003 | 12闽交运CP001 | 500,000 | 50,091,341.12 | 1.54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130次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47%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1%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2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利息 | 31,486,512.34 |
4 | 应收申购款 | 292,951,730.52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324,438,242.86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华夏货币A | 22,859 | 101,709.27 | 171,300,159.06 | 7.37% | 2,153,672,099.33 | 92.63% |
华夏货币B | 21 | 43,866,707.68 | 890,289,002.21 | 96.64% | 30,911,859.05 | 3.36% |
合计 | 22,880 | 141,878.20 | 1,061,589,161.27 | 32.70% | 2,184,583,958.38 | 67.30%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华夏货币A | 5,494,461.71 | 0.24% |
华夏货币B | 8,752,086.81 | 0.95% | |
合计 | 14,246,548.52 | 0.44% |
项目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4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 2,432,606,999.70 |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972,555,126.36 |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9,696,131,881.67 | 1,296,207,614.18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8,343,714,749.64 | 375,006,752.92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324,972,258.39 | 921,200,861.26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国银河证券 | - | - | 260,700,000.00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